37、進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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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點,法院。

艾伯特法官走進法庭。

法官助理高聲宣布全體起立,本案由拜倫·艾伯特法官主審。

坐下後,艾伯特法官沒有廢話,直接宣布庭審繼續。

輪到公訴方提交證據。

皮爾森在指示紙幣後,直接請求傳喚布蘭登。

布蘭登身穿警服,走進法庭,來到證人席。

艾伯特法官一改這幾天的蔫巴,整個人都精神起來。

他似乎也意識到冗長的疊甲階段已經過去,雙方終於開始正式攻伐了。

艾伯特法官幾乎是從椅子上彈射起來的。

他搶過助手遞上來的《聖經》,站在布蘭登麵前。

“請將手放在《聖經》上麵。”

艾伯特法官的語調中都帶著歡快。

在布蘭登依言照做後,他按住布蘭登的手,神色莊嚴地宣讀

“我以全能的上帝的名義宣誓,我將提供的證據將是真實、全部真實、隻有真實。”

布蘭登跟著宣誓“我以全能的上帝的名義宣誓,我將提供的證據將是真實、全部真實、隻有真實。”

宣誓完畢,布蘭登法官將《聖經》交還給助手,衝布蘭登微微點頭。

布蘭登也是法庭的常客了,他表現得很從容,並不緊張。

皮爾森起身離開原告席,來到布蘭登麵前。

“抓捕任務是你主導的嗎?”

“是。”

“你們是在什麼地方抓到伊凡·布蘭德特的?”

“在卡爾頓街44號。伊凡·布蘭德特的家中。”

“在逮捕伊凡·布蘭德特後你們立即展開了搜查嗎?”

“不是。”

布蘭登搖頭否認,然後解釋道

“執行抓捕任務的都是經驗豐富的警察,我帶人親自守在了門口,聯係人申請搜查令。”

“搜查令拿到後我們才展開的搜查。”

皮爾森點點頭,轉身拿起用透明證物袋裝著的紙鈔。

“它們是你們在伊凡·布蘭德特的家裡,也就是卡爾頓街44號搜查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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