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張小偉因為銀行卡丟失,來銀行辦理掛失取款業務。
但其本人實際長相與身份證以及公安聯網核查上的照片差彆過大。
二號櫃餘大姐和主任商量了好半天隻答應掛失,但若要銷卡取出卡裡的錢,客戶必須先去派出所更新身份證和聯網核查的證件照。
被拒絕的客戶立刻不乾了,本來自己就是請假來銀行的,結果這次還不給辦理。
雙方都不願讓步,都覺得自己很冤。
櫃員覺得我跟你客戶又沒仇,怎麼可能故意刁難你,那樣既占影響我的業務量,又會被投訴,我隻是老老實實的按照銀行規章製度辦事而已。
客戶覺得自己肯定就是本人,憑什麼就你們銀行看不出來,還要我自證身份,當初開卡存款時沒要求,掛失取款時就故意卡我了,是不是就是網上所說的存款容易取款難。
這種情況大多數銀行都出現過,甚至出現大量探究解決辦法的文章。
有人說當前科技高速發展,人臉識彆技術突飛猛進。
哪怕因為肥胖等原因麵容看起來變化巨大,但隻要是同一個人,依然可以通過五官、瞳孔定位輕鬆識彆身份。
其他的諸如瞳孔識彆、指紋識彆等,還有大量的可以輕鬆證實身份的方式,隻不過銀行沒有采用,這才造成了糾紛。
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銀行作為金融機構,有些已經不再國有。
私有企業大量掌握客戶的人臉、瞳孔、指紋數據是否安全。
或者退一步來說,就算私有企業沒有這些數據但卻可以連接公安係統查詢到,這是否安全。
答案顯而易見,在目前的環境下,有關部門是肯定不會允許的。
還是那句話,銀行本質上是企業。
它不是政府機構更不是福利機構,所以你不能強行要求其本不具備的功能。
‘證明我是我’,這是公證處和派出所的職能。
銀行要求客戶去派出所開具證明,合情合理。
張小偉也並非不講理的人,開始他很耐心聽取櫃員的解釋。
但因為他的業務停滯,造成後麵排隊的人等待時間加長。
隊伍之中有人開始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