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殺威棒無用(1 / 2)

大宋小商聖 王雲迪 4836 字 6個月前

回到大王莊,見天色尚早,陳銘便仔細檢查各地的水井、溝渠、烽火台和沼氣池等設施。他向來工作嚴謹,如今更是全力以赴,每一件事都親力親為,逐一核實登記的清單。

不是有位智者說過嗎,世間之事最怕的就是"認真"二字。全身心投入,時間總是過得飛快,轉眼便是三天過去。

這日,陳銘正與小六子和一眾兄弟在田裡安裝竹管,卻見本該在莊上監督"護水隊"訓練的王有貴慌慌張張跑來。

"銘哥,大事不妙!官府派人來了,說要抓你!" 王有貴滿臉焦慮地報告。

聞言,眾人皆麵色大變。對於李家搶水的事,他們早已習以為常,況且陳銘已多次挫敗李家的陰謀,大家都視他為依靠。

眼看春耕正熱火朝天,大王莊的事業蒸蒸日上,突然出現這等變故,眾人怎能不心生憂慮。

陳銘心中一沉,沒想到李家的反擊來得如此迅猛,且不顧道義,隻因水源之事,竟驚動了官府。

稍作思考,他對子愚說:"子愚兄,麻煩你轉告道長,小弟需先去官府解釋清楚。事態緊急,水事就拜托道長和兩位師兄了!"

子愚連忙回應:"當然!不過古語有雲,百姓不宜與官府爭鬥,小哥務必小心,如有困難,也可告知師尊……"

陳銘揮手道:"不必麻煩道長,各位隻需專心處理水事即可,春耕千萬不可延誤!"

說完,陳銘整理了一下布袍,與王有貴並肩,昂首挺胸走向村中的祠堂。

一柱香的時間後,他們來到大王莊祠堂前的小廣場,隻見兩名衙役早已等候在那裡。

"兩位捕快大人,小的陳銘,不知有何貴乾?"陳銘微微行禮,詢問道。

"陳家小子,你攤上大事了!跟我們走一趟吧。"領頭的捕快,裝扮成捕頭,笑容僵硬地對陳銘說。

"敢問公人,小的犯了何罪,為何逮捕我?"陳銘語氣冷淡地反問。

"哼,你這毛頭小子,廢話少說!隨我們去永安城!”旁邊的瘦小捕快嗬斥道。

一個時辰後,陳銘與幾位捕快抵達了昌平州府的永安城。

他們穿過東門,一路向西,經過鼓樓北大街的牌坊,映入眼簾的是破敗不堪的昌平州府衙門。

這個時代有條不成文的規定,“官員不修衙門,商旅不修客棧”,這裡僅是臨時駐地,沒有官員願意自找麻煩去修繕這個挨罵的地方。

因此,大明兩京十三省的衙門都是破破爛爛的。

讓陳銘意外的是,他們在州府衙門口僅僅交接了一下,就轉向對麵更破舊的小衙門。

這衙門破敗得幾乎成了危房!

到了衙門,陳銘並未被帶到大堂審問,而是被引領至二堂。

看到這個情況,陳銘心中大致明白了局勢,鎮定地步入堂中。

"大膽小子,你可認罪?"

剛站定,就聽見堂上一位留著胡須的中年官員嚴肅地質問。

看來此人打算一開始就給他一個下馬威,沒有任何緩衝。

從青色官服和鴛鴦補子判斷,此人並非昌平知州,更像是州判。陳銘心生對策。

"敢問大人,小的犯了何罪?"陳銘問道。

白臉州判聞言冷笑:"哼!大明律法有明確規定,民間禁止私自購買軍用器械,你私自購買火藥,圖謀不軌,還公然縱火,人證物證俱在,你可認罪?"

陳銘冷聲回應:"稟告大人,此火藥非私自購買,乃是自煉,用於大王莊炸石取水,所用材料均有記錄,可供查驗……此事並不違反大明律法。"

"好個狡猾的小子,巧舌如簧!今天我就讓你見識一下我這水火棍的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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