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0章 關門放狗(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6689 字 8個月前

“大王請放心,隻要糧價、布價不漲,建康城裡物價就亂不起來。”

李笠依舊信心滿滿,“新稅製,之前在饒州和徐州實行過,經過不斷地完善,而不是突然拍腦子想出來的。”

“這個製度經過實踐,有著許多經驗教訓,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許多問題,以及可能利用的破綻,都已經逐一修正。”

“他們即便詭計多端,能用的招數也就那些,掀不起大浪。”

說到這裡,李笠笑起來:“第一階段,他們抗拒不了,那就意味著第二價段開始後,他們的掙紮是無謂的。”

“稅關,現在已經把進出建康的物資和通道管起來,如同把院子的各門安上了門扉。”

“現在,我們關門放狗,他們再怎麼叫罵、踢打,也依舊被關在建康這個大院子裡,鬨不起來。”

蕭繹又問:“那,廢案,真的不可行?有許多人覺得這廢案不錯。”

“大王,廢案乃飲鴆止渴,剛開始實行時,確實收效顯著,然而時間一長,弊病就會愈發明顯,屆時,無論行商還是坐賈,都會深受其害。”

李笠依舊堅持自己的觀點,建立一個新製度時,就一定要從長遠考慮,不能貪圖一時之利,卻遺禍後代。

“下官以為,這廢案若實行,到最後,最吃虧的,還是尋常百姓。”

住稅(營業稅)的征收,自古以來都是各難題,即便是在現代也不例外。

要征稅,就得先核實對方的營業額,方法是查賬,問題就出在這上麵:店家必然有陰陽賬簿,必然做假賬。

稅務機構,如何能儘量掌握該店家的真實營業額?

若征稅成本過高,根本就無法執行下去。

且必須保證稅吏的公正無私,以及解決有靠山的商家查賬難的問題。

對此,李笠采取的策略是兩步走:

第一,控製城池周邊稅關,確保過關的貨物,都在稅務機構的監督之下,並對其估值、定稅、征稅。

第二,在控製了稅關的基礎上,建立由官府監管的交易市場,將城內坐賈組織到交易市場裡,直接和攜貨過關的行商交易。

即強製過關行商與城內坐賈在交易市場交易,實現貨物的分銷、集散。

如此一來,官府以較低行政成本,掌握了相對準確的交易額,以此對“一級分銷商”進行征稅。

而不是把稅吏撒出去,找下級分銷商(坐賈)征稅。

至於城內的坐賈在交易市場進貨之後,怎麼賣貨物、過了幾手,稅務機構不管,因為已經征收過一次營業稅了。

若還要征稅,就是反複征收營業稅,弊病較多,會影響商品的流通,李笠認為目前沒必要。

畢竟後世的“營改增”(營業稅改增值稅),想要在這商品經濟不發達、稅收製度極度落後(相對而言)的時代實行,難度太大了。

而所謂的“廢案”,指的是用官府指定的駔儈(即經紀人、中間商),來撮合行商和坐賈之間的買賣、交易。

買賣雙方達成的交易額,會在駔儈這裡留下記錄,官府就根據駔儈提交的記錄,對買方征稅。

這種由中間商撮合買賣的製度,類似於曆史上出現過的一種製度——牙行製度。

李笠聽人談起,在唐宋時出現的“牙人”、“牙行”製度,明清之際愈發完善,直到20世紀才被逐漸廢除。

但中間商這一角色,一直存在著。

牙行製度,有利有弊,但可以確定的一個事實,就是牙行作為中間商,可以兩頭吃。

行商因為不能直接把貨物賣給坐賈,必須依靠牙行撮合交易,且貨物必須存在牙行那裡,導致自己被牙行捏得死死的,隻能被對方剝削。

而坐賈無法直接找行商進貨,因為貨源都掌握在牙行手上,自己沒有議價權,隻能被牙行剝削。

牙行這個中間商,兩頭吃,靠著壟斷貿易渠道,輕而易舉賺大錢,一旦尾大不掉,就是個禍害。

官府一開始,為了方便征收住稅(營業稅),養駔儈為看門狗,監視進出的人(貨物)。

可隨著時間流逝,把持著門口的看門狗,就會變成惡狼,無論是誰從眼前過,都要狠狠咬上幾口,撕下大片肉。

咬得對方鮮血淋漓,骨頭都能看到。

李笠不會給這種壟斷性質的中間商以任何機會,道理,和朝廷不能實行包稅人製度來征稅那樣:這就是飲鴆止渴。

建康乃權貴雲集之地,若實行“廢案”(以官府認定的駔儈為中間商,掌握行商、坐賈之間的交易額),這些駔儈必定成為權貴的幫凶,愈發凶殘的剝削行商和坐賈。

後果就是物價上漲,成本層層轉嫁之後,百姓的生活成本增加。

有人攛掇宰輔們,以“官府駔儈”製度取代擬定實施的新稅製(交易市場製度),居心叵測。

試圖來個“換湯不換藥”,出讓些許商稅(營業稅),以此換得另一個方式繼續吸血。

李笠簡要地分析了一通,把“廢案”的弊端講得很清楚,蕭繹點點頭:“既然彭城公有把握,那好,寡人便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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