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距離又近又遠,想成為你的家人都是假的。”
什麼朋友,什麼家人,沒有比這兩個說辭更容易揭穿、更容易被欺瞞的定位了。
想要的比“朋友”多了再近兩步的索求。
想要的比“家人”多了更深的,更難以研究透徹的欲.望。
連此刻心情是怎般的複雜都難以解釋,拉美西斯隻能順應自己現下最強烈的欲.望,再度將不再是“摯友”的金發青年抱緊。
“我最害怕的,隻有失去你啊!”
險些失去塔希爾的可能性,讓無所畏懼的未來的太陽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懼。
也正是這份恐懼,才讓他戰勝了對神罰的敬畏。
“……”
“你果然是笨蛋嗎,拉美西斯。”
拉美西斯王子的心路曆程太過豐富,不知情的人頗難揣測。
這就導致了在一切塵埃落定之後,從發起攻勢者臨時轉為被保護者的大祭司忍了又忍,還是忍不住發出了質問聲音。
塔希爾在差點被笨蛋王子的猛然一撲壓吐血之後,險些又被這蘊含巨力的一抱擠斷骨頭,再壓出內傷。
知道了。已經知道了,拉美西斯很激動。
假若精神還好,塔希爾冷不防聽見笨蛋王子好似認真十足發出的震撼宣言,除卻無語之外,應當還是可以適當地配合一下他,免得他得不到想要的反應而失望。
可也是頗為不巧,從猛獸撲食——行吧,更像在撒嬌——下勉強緩過來,金發大祭司略微喘了一口氣,緩慢說出的那句話語氣便很平靜,也從中透出了無法忽視的疲倦來。
無可避免地,他很累了。
擊潰怨靈的最後一擊看起來沒費多少力就使了出來,但實際的消耗有多大,就隻有大祭司自己知道。
蛇杖在他手裡這麼久,耗去的也是他的精力,需要付出的代價半點都不會打折。
造成這疲憊狀態的原因當然還不僅如此。
最為龐大的損耗,便是用在了前一瞬間……
“塔希爾,我有非常重要、非常急切的事情要告訴你!”
確實是因為有最最最重要的事情急於托盤而出,拉美西斯被叫做笨蛋也不介意了。
他一邊開口,一邊感受著胸腔內鼓聲轟鳴,隻覺得彙聚到心臟的血液也在發燙,一切都成了將他本應最堅硬的地方變作最柔軟之處的強大助力。
但選擇的時機不太對。
忽就熱血沸騰的年輕人話說到一半,還沒把那句最關鍵的心聲脫口,就猝然間發覺了不對勁。
“你要聽我……塔希爾?”
雙臂剛稍稍放開,如今他自己還沒再收緊,臂膀間就突然多出了屬於他人的重量。
拉美西斯的目光下移,剛好堪堪捕獲到自眼前墜落的發尾。
他的金色瞳孔在同一時間猛然收縮,除了驚訝,還不受控製地浮出一絲慌張。
“塔……塔希爾?”
有一瞬間,拉美西斯甚至不太敢抬手,名正言順地扣住塔希爾的背。
原來,才跟他說了一句話的金發大祭司忽然無聲地閉上眼,勉強坐直的身子沒再能堅持,緩緩地軟了下來,便倒在了拉美西斯的身前。
拉美西斯堅實的肩膀接住了塔希爾的頭,大祭司的長發順勢零零散散地滑落在他的胸膛前,流下了幾長道遊移往下的摩挲痕跡。
這似有些曖昧的接觸,沒給情竇初開的年輕人帶來任何飄忽的遐想,反而因為前麵才因為某件事留下了深刻陰影,直接把他嚇得夠嗆。
連喊幾次沒得應答,拉美西斯快傻了。
眼看著他慌到了表情都無法穩固的境界,在徹底變形之前,忽然就倒了下來的那個人終於微微張口,頗為勉強地道:“沒……事……我隻是……需要休息一下。”
“真的沒事?太好了!”
拉美西斯喜極,鬆了一口氣。
“是不是因為這個!你白天光顧著讓我睡覺,你自己呢?如果我沒猜錯^……你這幾天不會也是通宵沒睡吧!”
“唔……”
沒否認,就等於默認。
以塔希爾的性格,著實做得出為了查找線索連著幾天不睡覺的事來。就這一點,他們兩人是一模一樣的。
自以為找到原因的拉美西斯又將提起的心放下,現下也不管什麼“重要的急切的事情”了,他要反過來催著塔希爾快點睡覺。
“你睡吧,我接著你。哦差點忘了,這裡應該不需要再做什麼了吧?隻要安全,我馬上就帶你回去。”
“暫時不用……”
“那就不管啦。”
如果從第三人的視角來看,他們倆完全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壓根沒有自己身處怪異之處、十分鐘前還冒了生死危險的自覺。
偽裝成神的怨靈自己不甘地消散了,沒得到當事二人組哪怕一個眼神。
而等到怨靈消失,他們原先看到的輝煌神廟也跟著顯露出了虛假布景的本質。
金裝四散剝離,高梁破碎倒塌,砸落於地麵時,便如被時間加速腐朽了一般變成一灘漆黑的粉末。
所有的虛像都在短短數秒的時間內打回原形,再不複一路上所見的光鮮亮麗。
不僅如此,他們所在的地麵原來並非平地,而是不知混雜了什麼東西的烏黑泥塊堆積著的土坡,空氣中所彌漫的儘是腐爛的氣息。
多嗅一下就感到窒息,更彆說再在這鬼地方多待一秒。
拉美西斯果真無比鄭重地把堅持著確定完安全的塔希爾接住,因為不想高潔的大祭司接觸到如此汙穢之物,他乾脆用雙手將他抱起,自己踩著黏糊糊的黑泥原路返回。
因為塔希爾睡著了,拉美西斯有許多話都沒來得及說,就跟他來時路上那樣淒慘。
不過這一次,又由於想通了一件大事,他非但不覺得憋悶,反而莫名地神清氣爽。
在準備走的時候,他倒是臨時想起了塔希爾用來做武器的蛇杖。
那根蛇杖給拉美西斯的印象永遠不會好,因此,在大致找了一圈,沒在原地附近找到蛇杖的影子後,他便順理成章地不找了,隻當那玩意兒丟了。
接下來所做之事,就是英勇無比地找到差點跑丟了的馬兒,帶著塔希爾上馬往回趕。
要在天亮前趕回神廟,塔希爾之前是這麼說的。
可現在沒了方便的法術,也不知道距離天亮還有多久,拉美西斯隻有打起十分的精神,催促馬兒奮勇直前,加快腳步往回趕,一定要趕上。
但說實話。
拉美西斯的心裡並不想這麼快。
金發大祭司被他單手繞過腰,固定在身前,以此避免騎馬時的跌宕。
坐在前方的人會一直往他身上靠,他也有正當地理由讓他們緊緊相依,順帶嗅到以前時常嗅到的淡淡的花香,似乎就是從金發青年的發間傳來。
月亮替代了太陽,月華與夜色一同灑落人間,讓深夜裡除了還在奔馳的他們以外,再無其他生靈清醒著。
風也大啦,迎著麵孔呼呼地吹來,除卻帶來浸入皮膚的涼意,還將在夜裡響起的嗓音吹散,讓其即使就在某一個人耳邊響起,也無法真正傳進他的耳中。
所為的大抵就是這小心翼翼的肆無忌憚。
“塔希爾——”
王子在地上張揚地喊出了這個仿若帶蜜的名字,甜到極致,還不禁哈哈大笑。
等到了關鍵內容,他又像是防止真被彆人聽到一般,將音量放小了些許,但仍是那自信昂然、容光煥發的模樣:
“當你從我身邊走過時,就帶走了我的心。”
是情詩。
毫無疑問。
什……麼?說這句詩好像是塔希爾捧著讀了一千遍的那個誰誰誰誰的詩集裡的一句?
開什麼玩笑!這絕妙的文字,隻有他王子拉美西斯——未來的法老拉美西斯才能夠寫出!
王子已經想不起那詩集的具體內容了,他堅信,那點莫名熟悉的感覺一定是錯覺。
因為這句動人深情的話語,是在此時此刻方才在他的心中油然而生,不摻雜半分雜質。
他想讚美懷中之人的金發,想讚美他的藍眼,更想讚美他總是抿起的淺色薄唇。這個美麗之人的一切都值得讚美。
“不想失去你……也就是說,不想讓你從我的身邊離開。”
這句話的音量不知不覺變得更小,是王子悄悄貼在大祭司耳邊說的。
含糊著說完這一句意義最深的話語,就像火焰從心口燒到了全身上下,年輕人的心臟狂跳,他渾身流淌的血液滾燙,連呼嘯的寒風都無法讓他恢複平靜。
哦,對了,還差點忘了一個事。
“梅傑德大人在嗎?您……您要是聽到了,請先不要告訴塔希爾。”
不知道梅傑德大人在不在,但拉美西斯還是這樣請求。
說肯定是要說的。
可他要自己親口告訴他。
帶著火熱的心情,意氣風發的王子再駕馬加速,奔入前方仍舊濃稠的夜色。
待馬蹄聲越過河岸,天邊終於出現了微光將至的征兆。
太陽,即將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