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國掃視四周沒發現異常,彎下腰,順手把凳子收進空間。
這東西他也確定不是自家的東西。
這邊兒自己也兜過幾圈兒,根本就沒看到過這玩意兒。
估計是那孩子給自己留的後路,想必他也是從這裡扒著牆頭爬過來的。
這也能解釋他衣服上沾了不少灰塵的原因。
倒是昨天沒仔細想,還以為是取出來時候趴在地上沾上的。
牆頭上麵應該會有剮蹭過的痕跡,不過這個他就真的沒辦法解決了。
白天爬上去檢查和處理,很難說不會被誰看到。
晚上爬上去,沒照明看不清,可能弄巧成拙。
拿著馬燈啥的照明,那跟禿子頭上的虱子有什麼區彆?
他也隻能祈禱牆頭上的痕跡不明顯。
最好在有人上門排查之前下點雪。
那樣能把牆頭的痕跡掩蓋掉,就算雪化了以後,痕跡也會模糊不那麼明顯。
這樣想著,他也在仔細地看了下四周,的確在地上發現了一叢枯草倒伏在地上,疑似被他跳下來時候踩踏所致。
枯草邊的牆上離地半米高的地方,也能看到半個月牙形的腳印,應該可以確定是他跳下來時候借力留下來的。
再檢查彆的地方沒發現任何異常,李想國也放下心來。
拿出破床單,直接把牆上的腳印擦乾淨了。
李想國下意識就想拿柴刀把附近的草全割了。
再想想他又放棄了,那樣雖然能清除地麵上的痕跡。
這個時候這樣搞,容易給人留下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印象。
他也隻是把倒伏的雜草扶起來,掩飾掉被踩踏和碾壓的痕跡。
不是親眼見到,就沒人能從這院子裡看出來有任何異常了。
至於他自己的活動痕跡,那完全沒必要管吧。
這院子裡自己都走了多少圈兒了,再去清理反倒不正常。
自己在自己家裡閒逛也有錯嗎?
他也覺得等著時機合適了了,自己還是趕緊養兩條狗,要麼就把這四周的牆再加高一些,又或者乾脆雙管齊下。
加高的牆頭上麵還得再弄點碎玻璃破瓷片什麼的,也能更好地避免再有這樣被人摸上門的事情。
至於對麵院子裡有沒有留下什麼痕跡,他是真的不打算去看,更不能隨便去看。
自己過去看,很可能會有理也說不清。
這年頭兒刑偵手段有限,審訊比後世更加隨意。
真正的無罪推定也要到接近下個世紀才確定基本精神。
更簡單粗暴的有罪推定論,在這年頭兒更有市場。
後世有罪推定最多也就有“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
放到這年頭兒,真的被人質疑“沒有什麼事情,你到隔壁院子裡找什麼東西?”
那不說出個合適的子午卯酉,自己是真的彆想順利脫身。
自己獨居,自證清白本來就難,那就彆搞那些引火燒身的幺蛾子。
自己這跨院兒裡沒什麼跡象表明他來過這裡,那昨晚發生啥事兒,說破天也跟自己沒關係!
自己隻要一口咬定,完全不知道發生啥事兒就行了。
真有人看到自己起床在跨院活動?
我睡覺前喝多水了,忘了拿尿桶,去找個地兒撒尿不行啊!
咱咋說也是烈士遺屬。
沒有確切的疑點,哪個不長眼的還敢給自己上手段,玩屈打成招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