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無害化處理過的失效電解質,仍然是固體形態物質,首先不能帶酸堿性,第二,消除了它的氧化還原特性,使其成為一種惰性物質,第三,不含重金屬和有毒有害成分。這樣的固體廢棄物,可以作為修建道路的建築材料。”童博士道。
老華似乎想在眾人麵前顯示自己的專業知識,他繼續道:“也就是說,處理後的失效電解質,屬於沒有腐蝕性、不含重金屬和有毒成分、性質穩定的固體物質。童博士,我有兩個問題,第一,這種物質絕對安全嗎?第二,你說它可以作為修建道路的建築材料,你們現在跟哪家建築公司簽署合作協議了?”
葉佳怡插話道:“第一個問題請童博士回答,第二個問題由我回答,童偉你請。”
童博士略一思忖,“關於第一個問題,也就是無害化處理後的失效電解質,華處長問這種物質是否絕對安全,我隻能說,地球上根本沒有絕對安全的物質,再好的酒,喝多了照樣醉人,再美味的飯菜,吃得過多照樣撐得腸胃難受,這不是抬杠。至於處理後的失效電解質究竟是不是絕對安全,我謹保證它性質穩定、不含重金屬和有毒成分,不知道華處長所說的絕對安全,包括哪些方麵的指標?”
“這個,”老華隻顧自己提問,對此卻沒有任何準備,實際上他也不可能提出什麼指標,“具體要求我不知道,如果用做修路用的建築材料,起碼對道路周邊環境不會有影響吧。”
“跟修路用的幾種主要建材,如道路瀝青、水泥和白灰相比,失效電解質經過無害化處理後,從環保的角度看,要比那些材料安全得多!畢竟白灰具有強堿性,水泥含有微量放射性物質和重金屬,道路瀝青更是由多種高沸點、難分解的有機直鏈或芳香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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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物組成,其中的有些成分對環境和生物具有很高的毒性,而經過無害化處理的失效電解質卻不含任何上述有害成分。”童博士分析道。
“嗯,童博士說的很有道理,經過無害化處理的失效電解質不僅不含有毒有害成分,而且跟白灰、水泥或道路瀝青相比,在修路過程中,無論哪家公司都不可能把這種材料當做修路的主要建材,畢竟全省甚至全國,每年從廢舊蓄電池淘汰下來的失效電解質,即使將來到了新能源汽車在全社會普及的情況下,最多也就千八百噸,作為修路用的建築材料,這點數量跟白灰、水泥和道路瀝青相比,簡直微不足道。”楊處長不希望老華在這件事情上糾纏,以免影響項目進展。
從老楊的話語中看出了他的態度,科技和工信部門的兩位處長同時說道:“無害化處理後的失效電解質的利用方案是可行的,安全方麵有保障,童博士的方案值得肯定。要不,還有比這更合理、更科學的建議嗎?”
同來參與實地調研共有四個職能部門的四位處長,其他三位都對昌達集團技術中心的研發工作給予肯定,隻有老華的觀點顯得有些另類,也許為了表現出自己的專業性,他故意在技術細節上糾纏,對於一般問題,童博士儘量做出通俗詳儘的解釋,但涉及到具體工藝條件等技術機密,被童偉禮貌地拒絕了。
“就算童博士的方案可行,我前麵提到的第二個問題,也就是由哪個建築單位來利用這些經過無害化處理的失效電解質,昌達集團現在找到合適的下家了嗎?”華處長追問道。
葉佳怡接了過去,“剛才我說了,這個問題由我回答。關於回收處理後的失效電解質的利用,童博士已經闡明了它的用途,為此,我們曾經跟幾家築路公司進行過初步接觸,在不收費的前提下,跟他們達成了口頭意向。”
“也就是說,昌達集團至今還沒有跟潛在用戶簽訂書麵合作協議,口頭意向能算數嗎?葉總,不是我故意挑毛病,現實中很多單位搞環保項目,從我們職能部門拿到補貼或扶持資金後,跟我們陽奉陰違,說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希望這個項目千萬彆出現這種情況,失效電解質不僅要實現無害化處理,而且處理後還要找到用途和使用單位,確保其不被隨便丟棄。”
“華處長不愧是環保部門的領導!不過這裡我想做兩點說明,首先,項目現在還處於中試裝置建設階段,離工業化生產起碼還有一到兩年時間,這麼長的時間間隔,提前一兩年簽訂合作協議,即使我們有這樣的想法,對方也不會同意,因為根本沒有必要!第二,不是自我標榜,昌達集團是一家非常誠實的民營企業,華處長剛才提到的那種跟職能部門陽奉陰違,騙取政府補貼和扶持資金的事,昌達集團連想都沒想過,當年從事傳統產業,我們是全市的環保標兵單位,關鍵是昌達集團從來不靠扶持資金和政府補貼過日子!”葉佳怡回敬道。
“葉總,我隻是說存在那種社會現象,並不是說昌達集團就是那樣的企業。”老華覺得自己言語失當,想往回收。
“華處,不管你是哪個意思,昌達集團這麼多年在社會上的口碑擺在那裡,不是幾句隨心所欲的話就能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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