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暄和一直都很奇怪,穿越後,她對於歌笛的其他記憶都能自動繼承,可是偏偏關於魏福忠的部分全是些零碎的片段,她能感受到於歌笛對這位東廠廠公強烈的恨意,可在這恨意之上,還有什麼彆的東西藏在暗處。
“第一次見到魏福忠時,我還很小,那時的他跪在紫禁城的角落裡,凍得直哆嗦,就像一個無人在意的野貓,白雪落到了他的帽上,積了厚厚的一層……”
於歌笛似乎陷入了回憶,據她所說,一次除夕之日,先皇讓大臣和家眷都去宮中過節,那一年的雪很大,偌大的紫禁城被白雪鋪滿,明黃的琉璃瓦和朱紅色的宮牆都變成了一片靜默的白。
“那雖不是我第一次入宮,可我還是對宮裡的一切都感到好奇,那天入宮的命婦太多了,我不知怎的竟走丟了,來到了一處廢棄的宮牆邊,看到他跪在那裡,腳步便定在他身邊,想找他問路。他似乎很落魄,連衣服都被洗得泛白,我的影子落在他的腳邊,他就這樣抬頭,望向了我……”
那時的他還不叫“魏福忠”,而是叫小福子——一個隨處可見的宦官的名字,明明每天已經很辛勞了,可在宮中還是一事無成。
“公公,敢問你知道禦花園怎麼走嗎?”於歌笛脆生生地問。
魏福忠被凍得太久,似乎連眼神都被凍僵了,他的眼珠被大雪映得灰白,緩緩的,一點一點地抬起了眸子。
看到於歌笛,魏福忠似乎很驚訝,久久都沒有說話,畢竟漫天大雪中,怎麼會走出來一個如此冰肌玉骨的女娃娃?難道是漫天的冰雪變成的精怪?
“公公,我在與你說話呢,難道你有啞疾麼?”於歌笛問他。
魏福忠這才回過神來,他伸出長滿凍瘡地手,朝她身後指了指,“往那邊走,到了路的儘頭再左轉,就到了。”
他的喉嚨很疼,此刻發出聲音,有些詭異的低沉沙啞。
“多謝,”於歌笛剛想轉身,卻定住了腳步,問:“公公,今日是除夕,你為何會跪在這裡呢?”
“我被乾爹處罰了……他說我……心比天高,可紫禁城最不缺的就是有野心的人,要我看清自己的位置,到時候彆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你乾爹,那是誰?”
“他是司禮監的太監,老眼昏花,沒有坐到秉筆太監的位置,就拿我出氣。”他剛說完,肚子就不爭氣地響了幾聲,已經一天一夜沒吃飯了。
於歌笛從袖中掏出三枚蜜棗,說:“這是南直隸進貢到宮中的金絲琥珀蜜棗,是宮中貴人賞我的,我本想帶回家給我弟弟嘗嘗,他最喜歡吃蜜棗了,不過看來你更需要,那就給你嘗嘗吧。”
“真的可以嗎?”魏福忠又垂下眸子,“我身上太臟了,我怎麼配?”
“沒關係,公公,你吃吧。”
她執意平攤手掌,將棗子遞給魏福忠,他冰冷的手指滑過她細膩如玉的溫暖掌心,將棗子一點一點吃完了,好像嘗到了人世間最美味的珍饈。
“怎麼樣?”於歌笛歪著頭問他。
“這蜜棗很好,謝謝,”魏福忠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又問:“你是於景漣大人家的千金嗎?”
魏福忠這時才回憶起,自己曾遠遠地看過她一眼,隻是那時他卑賤如塵,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而她已是順天府最耀眼的一顆明珠了。
“對,我叫於歌笛,我的名字來自家鄉湖廣道的一片湖泊,那湖就叫‘歌笛湖’。”於歌笛搓搓手,又呼了一口氣,“這兒可真冷啊,還是湖廣道的冬天暖和許多。”
目光又落到了他懷中的一本書,那書滿是褶皺,好像已經被他翻了很多遍。
“什麼書讓你這麼寶貝?”於歌笛指了指他懷裡。
魏福忠垂下眸子,“這不是什麼好書,是教人怎麼變壞的書。”
“哦?這世上的人大多鑽研的是聖賢之道,居然還有教人變壞的書?”
於歌笛越想越感興趣,魏福忠卻將手按在胸口,死死地護住,不讓她看到。
“姑娘這樣的清白人家,還是彆讓這種臟書汙了你的眼睛吧。”魏福忠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後如同蚊蠅一般。
……
後來,於歌笛與萬靈安定親了,兩個素未謀麵的陌生人,就這樣被綁在了一起,於歌笛很不開心,可是父親卻說,萬靈安今後必定前途無量,讓她寬心。誰知過了不久,父親下獄的消息就傳了過來,那日也是一個雪天,為首抄家的那人便是魏福忠。
於歌笛怎麼也沒想到,第二次與他見麵,便是東廠來抄家的日子。
那日的魏福忠早已不是可憐兮兮、跪在角落裡的小太監了,他已經坐到了司禮監秉筆太監的位置,被前呼後擁,好不氣派。
他們的境地好像完全調轉了過來——他是風光無限、位高權重之人,而她淪落成了罪臣之女,好像一隻螞蟻,隨隨便便就能被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