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法(1 / 2)

麥榮昌很鄭重的拜訪了許柴佬,沒人知道他們具體談了什麼,隻知道兩人相談甚歡。

從此之後,許柴佬成了麥榮昌的座上賓。

再之後,海津城就開始了一係列的變化。

布政司衙門被遷到了彆處,隻留下了一個叫綜合管理辦的衙門,為市場提供服務管理。

這讓一眾商人猶如卸下了重擔,心中輕鬆了許多。

和布政司衙門同處一地,他們實在感覺壓力巨大,吆喝的時候都不敢太大聲。

很多特殊的手段都不敢使用。

比如弄幾個花枝招展的姑娘,站門口招攬客人。

誰知道會不會惹得哪位大老爺不開心,將他們給法辦了。

現在好了,布政司衙門搬走了,就沒有那麼多顧慮了。

就因為這一點變化,為市場增加了三分的繁榮度。

也讓麥榮昌徹底心服,果然,失敗的經驗也是經驗。

之後對許柴佬更加客氣。

沒多久,海津城的道路兩旁,多了許多的垃圾桶。

十字路口多了很多指示牌,有些地上還畫了通行箭頭。

不許亂丟垃圾、亂吐痰等等,行路儘量靠右走。

車馬走中間,行人走兩旁。

大街上還多了很多差役,監督執行新規。

凡是違規者,也不給予太重的處罰,用竹尺在背上抽一下以作懲戒。

用繳納罰款免打?對不起,沒有這個選項。

理由很簡單,杜絕差役貪汙腐敗,或者釣魚執法什麼的。

尤其是市場裡,安排了差役巡邏維持秩序。

發現糾紛第一時間去處理,現場處理不了的,就交給相關衙門處置。

一開始大家還覺得煩,認為衙門管的太寬。

可是很快就發現了這麼做的好處,再加上衙門有意進行輿論引導,抱怨的聲音就變少了。

慢慢的大家也就習慣了這種新秩序。

不遵守秩序的,反而成了異類,要遭到大家的白眼。

改變當然不僅僅隻是這些表麵的東西,衙門內部的變革才是核心。

百姓發現,自己去衙門辦事的效率變高了。

以前去辦事兒,不是人不在,就是各種拖延。

要麼就需要跑很多部門,每個部門都需要不同的材料,要分開收集。

突出一個繁瑣麻煩。

現在很多常用的職能部門,被放在了同一個辦公室內。

上差期間,每一個窗口都必須有人值班。

原本需要十天半月才能跑完的手續,現在隻需要一兩天。

熟悉流程的人過去,半天就能弄完。

不隻是行政衙門,司法的變化也很大。

法判官那裡多了一個辦公室,專門給各種案件分類。

嚴重的就走法律程序進行審判。

不嚴重的,就交給調解員進行調解。

調解員全部由民間德高望重之人擔任,也有民間懂法之人,比如訟師。

如果調解不成堅持走法律程序也可以。

如此一來,司法的效率得到了質的提高,極大的方便了百姓。

然而,滄海省關於司法程序上的變動,不出意料的引起了朝堂的反對。

其中反對最強烈的就是大理寺和刑部。

他們的理由很充分,誰敢保證那些人劃分案件的時候,能做到公平公正?

如果有人把惡性案件弄成普通案件,強迫被害人進行調解怎麼辦?

當百官都以為陳景恪會爭論的時候,沒想到他直接‘投降了’。

你們說的都對,以現在的律法粗糙程度,必然會出現這種情況。

但你們就說,調解程序的出現,是不是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百姓。

既然是,那作為立法機關和最高司法機關,你們就應該想辦法做出調整,去適應更先進的製度。

而不是為了守舊,否定革新。

然後他順勢提出了律法變革,對現有大明律進行細分。

根據性質的不同,分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同時還規定哪些屬於公訴案件,哪些屬於自訴案件。

公訴案件和刑事案件,不適用調解程序。

自訴案件和治安案件,則可以視情況進行調解處理。

同時,陳景恪還提出了一個民法的概念。

“大明即將進入一個全新的時代,可以預見的是,隨著交流的頻繁,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也會變多。”

“律法也要走到前麵,提前拿出一部法規,對人與人的交往做出一定的規範。”

“比如物權法,比如繼承法,如何規範贈與、遺囑等等。”

“比如合同法,如何規範的製定合同,確保合同有效。”

見朱標等人都一臉疑惑的樣子,陳景恪想了想,解釋道:

“打個比方,我的兒子將家裡的某件物品送給了彆人,那麼這個贈與是否有效?”

李善長理所應當的道:“當然無效,這個家還輪不到他做主。”

如果不值錢送就送了,朋友往來這是正常的,不能斤斤計較。

如果是貴重物品,那肯定是要討回來的,就算不討回來也要狠狠的懲罰。

其他人也都是一樣的看法。

陳景恪又問道:“那麼,如果他將這樣物品給賣了,又把所得的錢全花了,怎麼辦?”

“而他賣的那樣東西,又恰恰是你最喜歡的,怎麼辦?”

眾人不說話了,這事兒確實變複雜了。

而且陳景恪說的這種情況,是普遍存在的。

尤其是家裡出了敗家子,這種情況更嚴重。

陳景恪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

“那麼我再問一個問題,女子嫁到夫家,在雙方未離婚之前,她對這個的財產有無處置權?”

邱廣安說道:“出嫁從夫,夫亡從子。”

陳景恪隨口問道:“那要是無子呢?”

眾人又不說話了,這種情況依然很常見,且法律沒有做出明確規定。

李善長想了想,說道:“若改嫁則地歸宗族,若不改嫁則地歸女子。”

“若女子收養有子女,當歸收養子女繼承。”

其他人也紛紛點頭,這確實是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

陳景恪不置可否,隻是攤攤手說道:

“看,這就是律法的意義,無論好壞至少提供了一個處置的辦法。”

“這還隻是一點關於物權和繼承權的問題,就存在如此多的空白。”

“契約的重要性,我不說大家也都懂。”

“在這方麵大明律幾乎沒有做出太多的規範……”

“隨著商業活動的頻繁,合同詐騙也必將成為普遍存在的事情。”

“到時候契約精神被破壞,後果有多嚴重,大家可以自行想象。”

那必然是整個道德體係大滑坡,一想到這個後果,眾人都忍不住心中發寒。

陳景恪最後補充道:“現在的大明律太粗糙了,很多問題不是不存在,而是被無視了。”

“完善律法勢在必行,最好趕在問題爆發之前,就先一步把律法製定好。”

“而不是等到問題爆發了,再臨時抱佛腳去處置。”

“而且,完善律法還可以打壓宗族和士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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