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犬韜》內分《分合》、《武鋒》、《練士》、《教戰》、《均兵》、《武車士》、《武騎士》、《戰騎》、《戰車》、《戰步》等十篇,主要論述教練與編選士卒以及各種兵種如何配合作戰,以發揮軍隊效能等問題。
《六韜》的內容十分廣泛,涉及戰爭觀、軍隊建設、戰略戰術等有關軍事的許多方麵,其中又以戰略和戰術的論述最為精彩,它的權謀家思想也很突出。
《六韜》的軍事思想比較複雜,差不多有前朝先秦各家的軍事思想在書中都有反映。書中最突出的是陰謀權術思想。《六韜》一開頭就說:“夫魚食其餌,乃牽於緡,人食其祿,乃服於君。故以餌取魚,魚可殺。以祿取人,人可竭。以家取國,國可拔。以國取天下,天下可畢。”(《文師》),這就是說,國君統治百姓,就要像漁人釣魚,以釣餌來誘使人們上鉤,聽從驅使。權謀可以表現在多方麵:第一,“予之為取”。就是欲將取之,必先與之。《文師》說:“能與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歸之……與人同憂同樂,同好同惡,義也。義之所在,天下赴之。”
《國務》說:“故善為國者,馭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愛弟,見其饑瘳則為之憂,見其勞苦則為之悲,賞罰如加於身,賦斂如取於己。此愛民之道也。”在感情、道義、物質上付出這麼多,對人又仁既愛,其目的是什麼呢?就是“欲使主尊人安”(《國務》),“無取於民者,取民者也”(《發啟》)。第二,“攻強必先養強”。《三疑》說:“夫攻強,必養之使強,益之使張。太強必折,大張必缺。攻強以強,離親以親,散眾以眾。”這就是說,要攻打強大的敵人時,不妨采用讓敵人驕傲自大的策略,敵人驕傲自大了,自然就容易對付了。
第三,“文伐”。《文伐》中列舉了十二條屬於文伐,不屬於武攻的陰謀詭計。一是投其所好,讓敵人產生驕傲之心;二是“親其所愛,以分其威。一人兩心,其中心衰,廷無忠臣,社稷必危”;三是“陰賂左右,得情甚深。身內情外,國將生害”;四是用珠玉、美人來腐蝕麻痹敵人;五是挑撥敵方忠臣與君主的關係;六是收買敵人的內臣,離間其外臣;七是送給敵人大量財物,使其輕視生產,因而導致蓄積空虛;八是與敵國偽結親誼以麻痹敵人,使其為我所用;九、十是表麵上尊崇敵國,示之卑微順從,使其驕怠自斃;十一、十二是要收買敵國大臣,堵塞敵之耳目,使其豪傑智士為我所用,用亂臣美女迷惑其主。一般兵書大都重視戰場上的戰略戰術,對陰謀手段論述得較少。把陰謀論述得如此詳細的,《六韜》是最突出的。
在戰略戰術上,《六韜》有其獨到之處。《兵道》說:“凡兵之道,莫過乎一。一者能獨往獨來。黃帝曰:‘一者,階於道,幾於神。’用之在於機,顯之在於勢,成之在於君。”這是說,用兵的原則在於“一”。所謂“一”,就是事權要專一,兵力要集中,行動要統一,這樣才能獨往獨來,機動靈活,不受牽製,取得戰爭的主動權。《軍勢》載:“武王問太公曰:‘攻伐之道奈何?’太公曰:‘勢因敵之動,變生於兩陣之間,奇正發於無窮之源。故至事不語,用兵不言。且事之至者,其言不是聽也。兵之用者,其狀不定見也。倏而往,忽而來,能獨專不製者,兵也。’”這裡強調的是“因敵之動”,“倏而和主,忽而來”,核心是突出機動靈活,不為敵人所牽製。能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就可以戰無不勝。
《六韜》還強調了用兵要見機而作,以謀略取勝,而不以力戰。“故善戰者,不待張軍。善除患者,理於未生。善勝敵者,勝於無形。上戰與無戰。故爭勝於白刃之前者,非良將也。設備於已失之後者,非上聖也。智與眾同,非國師也;技與眾同,非國工也。”在《六韜》中,還論述到了步、車、騎三種兵種配合作戰的戰術問題。《均兵》指出了車、騎的地位及其不同作用:“車者,軍之羽翼也,所以陷堅陳(陣),要(邀擊)強敵,遮走北(敗軍)也。騎者,軍之伺侯也,所以踵敗軍。絕糧道,擊便寇也。”如果步兵與車、騎作戰,那麼,“必依丘陵險阻,長兵強弩居前,短兵弱發弩居後,更發更止。敵之車騎雖眾而至,堅陣疾戰,材士強弩,以備我後”(《戰步》)。如果是平地作戰,方法是“令我士卒為行馬、木蒺藜;掘地匝後,廣深五尺,名曰命籠。人操行馬進步,闌車以為壘,推而前後,立而為屯;材士強弩,備我左右。然後令我三軍,皆疾戰而不解(《戰騎》)。對車、騎、步的協同作戰及如何運用步兵對付敵人車、騎兵的辦法做了詳細的論述。
對於軍隊的建設,《六韜》認為首先應注意將領的選拔與培養。因為“國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於將。將者,國之輔,先王之所重也”(《論將》)。“社稷安危,一在將軍。”(《主將》)。所以,對於將領的選拔、考察就不能不認真細致。它認為:“將有五材十過。……所謂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所謂十過者,有勇而輕死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人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潔而不愛人者,有智而心緩者,有剛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論將》)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長處與短處,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它還提出了選擇考察將領的各種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六韜》還提出了建立參謀部的問題。
《六韜》還係統地論述了將領的自主權問題。《立將》明確記述了國君於太廟誓師,以斧鉞授將,將受命出征的具體儀式,而且還鄭重其事地論述了將帥應有的統率三軍,獨斷專行的權利。“國不可從外治,軍不可從中禦。二心不可以事君,疑誌不可以應敵……軍中之事,不聞君命,皆由將出。臨敵決戰,無有二心。若此,則無天於上,無地於下,無敵於前,無君於後。是故智者為之謀,勇者為之鬥,氣厲青雲,疾苦馳鶩,兵不接刃,而敵降服。戰勝於外,功立於內。”這裡的核心是“軍不可從中禦”和“軍中之事,不聞君命,皆由將出”。意思是“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軍隊不能由國君在中樞機構中具體指揮,而應完全由將領根據戰場上的實際情況來指揮,這樣才能取得勝利。將領有自主權,就有了主動權。對於士卒,《六韜》也很重視其選拔與訓練。
《練士》說:“軍中有大勇敢死樂傷者,聚為一卒,名為冒刃之士;有銳氣壯勇強暴者,聚為一卒,名曰陷陳(陣)之士;有奇表長劍、接武齊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銳之士;有披距伸鉤、強梁多力、潰破金鼓、絕滅旌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有逾高絕遠、輕足善走者,聚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有王臣失勢欲複見功者,聚為一卒,名曰死鬥之士;有死將之人子弟欲與其將報仇者,取秋一卒,名曰敢死之士;有贅婿人虜欲掩跡揚名者,聚為一卒,名曰勵鈍之士;有貧窮憤怒欲快其誌者,聚為一卒,名曰必死之士;有胥廉免罪之人欲逃其恥者,聚為一卒,名曰偉用之士;有材技兼人,能負重致遠者,聚為一卒,名曰待命之士。”這裡強調的是對士卒的因材施用與組織方法。士卒的才能、性格等是千差萬彆的,把這些人按一定的原則組織起來,就可以充分發揮他們潛能,取得勝利。對於軍隊的治理,《六韜》提出了刑賞並重和“殺貴大,賞貴小”的原則。
《將威》中寫武王問太公怎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樹立將帥的威信,太公說:“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說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及當路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殺和賞都是將帥建立威信的手段,這一點在咱們虎部圖書館《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兵書中提到過,但明確地提出“殺大賞小”原則的以《六韜》為最早。所謂“殺大賞小”,就是殺位高者以震懾他人,賞位卑者以激勵眾乾。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六韜》雖然從總體水平來說趕不上咱們圖書館兵書《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但也有其獨特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