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衛公子商鞅(公孫鞅)身在魏國,他年輕時就喜歡賞罰的刑名之學[a],後到魏國做了魏國國相公孫痤的家臣,公孫痤很欣賞他,臨終前向魏惠王推薦商鞅,建議魏惠王把魏國的國政都交給商鞅,還言明如果不用商鞅就不要讓他出魏國,否則會有後患,但是魏王並沒有用商鞅,也未處決他。
商鞅聽說秦孝公的”招賢令
“後,便帶著魏國李悝所著的《法經》由魏入秦。商鞅到秦國後結交了秦孝公身邊的景監以求見孝公,為之陳說強國之策。孝公與商鞅相見三次,商鞅先以帝道、次以王道、終以霸道遊說秦孝公,得到了秦孝公的賞識。變法之爭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準備變法,又擔心國人非議自己。他召集大臣商議,變法遭到了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等人的反對,商鞅認為如果能使國家強盛,就不必沿襲舊有的法令;如果能夠使百姓獲得利益,就不必遵循舊的禮製。秦孝公很認同他的觀點。但上大夫甘龍和杜摯認為遵循傳統的法令規則更利於國家的穩定。商鞅進一步指出,曆史上夏商周三代禮法製度也是有差異的,但是也成就了王業,春秋五霸的法律製度也是不一樣的,但也都成為了霸主。爭辯之後,秦孝公選擇支持商鞅,正式決定在秦國實施變法。實施變法頒布
“墾草令”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命商鞅在秦國頒布《墾草令》,確定了秦國變法的方向。
《墾草令》確立了重農抑商的原則,鼓勵開墾土地,發展農業生產,擴大社會總供給。
《墾草令》中為墾荒興農提出了二十種措施,其中包括地稅、商稅、徭役、刑罰等製度,以及取消貴族特權,防止官吏貪汙、壓抑工商、製裁奢侈等內容。
《墾草令》反映了商鞅以
“農戰”
“富國強兵”為核心的治國思想,他通過整飭吏治、強化司法、壓抑特權等方式,用行政、法律、經濟手段讓更多的人去開荒種地,專心務農。
第一次變法公元前356年,《墾草令》頒布三年後,秦孝公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施第一次變法。
商鞅在頒布變法令之前,為了取得國民的信任,專門命人把一根10米長的木頭立在了首都櫟陽(今陝西臨潼)的南門,下令說誰能把木頭扛到北門就賞賜十兩金。
百姓不敢相信有如此好事,一連十多天都沒有人來搬動木頭。於是商鞅又將賞金提高到五十兩金,終於有一個青年將木頭移到了北門,然後商鞅就將賞金給了這個青年。
取得國民信任之後,新法開始推行。此次變法要點是:在戶籍上實行什伍連坐,也就是將百姓按什伍劃分,名列戶籍,互相監督連坐;鼓勵分居,有兩個兒子以上而不分戶的,加倍繳納軍賦;重視耕織,抑製工商業;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襲,建立二十等爵製。
這次變法在秦國實施幾年後,百姓富裕,民間私鬥減少,秦國大治,同時國民戰鬥力也有所增強。
第二次變法公元前352年,秦國變法初見成效,在對外戰爭中不斷取得勝利,商鞅因功由大庶長晉升為大良造。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與魏惠王修好後,秦國的社會環境逐漸穩定,國力也有所增強,在商鞅的建議下秦孝公把都城遷到了鹹陽(今陝西鹹陽東北),仿效中原各國都城規模建造宮殿,同時命商鞅開始進行第二次變法。
此次變法要點有:開阡陌,廢井田,土地歸為私有;廢封建,立郡縣;統一度量衡。
商鞅進一步從經濟和政治兩方麵進行改革,新法施行五年後,秦國更加富強,戰鬥力進一步增強,諸侯向秦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