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 10 章(1 / 2)

第二天,吃過早飯,阿貝爾要去巡獵隊。

天氣一天比一天冷,小鎮要開始準備冬獵,儲存一些肉類,作為巡獵隊的隊長,阿貝爾是主力,不能缺席。

“晚上見。”紅棕發的青年站在院門口,衝諾曼比了個飛吻,揮揮手離開。

諾曼臉上露出笑容,目送著他離開。

每次看到青年充滿活力的樣子,諾曼就會覺得煩惱一掃而空,連這些天來一直沉重的心情都變得輕快起來。

保持著愉悅的心情,諾曼來到鎮中心唯一的一間學校裡,準備上課。

說是學校,其實隻是一座比較寬敞的房子,學生也是一群大小不等的孩子們,小的六七歲,大的也隻有十二三歲。

超過這個年紀的孩子,要麼家裡還算富裕,被送到更好的地方讀書,要麼就幫著家裡乾活,或者去城裡打工,隻有偶爾空閒的時候才會過來。

沒多久,到了上課的時間,諾曼數了一下人數,不多不少十五個。

羅格鎮小,相應的孩子也少,而且周邊都是廣袤的密林,野獸眾多,時不時就會發生野獸吃掉孩子的事情,也就是這幾年阿貝爾來了之後,這種事才得到解決。

不管是破舊的獵人小屋,還是後來的紅磚房,都在小鎮最偏遠、最靠近森林的地方,有什麼動靜,阿貝爾最先就能知道,從沒讓野獸進過鎮子。

後來阿貝爾又組織了巡獵隊,經常在羅格鎮外圍巡邏,清理周邊的野獸,算是徹底消除了這個隱患。

從那之後,鎮上的孩子才慢慢多了起來。

也就是這件事,讓原本就十分歡迎他們的羅格鎮鎮民們更加熱情,他們儲藏間裡的食物,一大半都是鎮民們送的,要不是諾曼和阿貝爾極力拒絕,再來一個儲藏間都放不下。

學生到齊,諾曼開始上課。

他名義上是天文學老師,但實際上更多的是教孩子們認認字,再學一些簡單的計算。

對這些小鎮的孩子們來說,能更好地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至於上流社會才會學習的天文學,那是等吃飽之後才要考慮的事。

上完一節課,諾曼看了看時間,宣布休息十五分鐘。

小蘿卜頭們頓時高興地蹦了起來,拿出昨天領取的貓頭鷹,湊在一起玩耍起來。

阿貝爾叔叔給過他們很多木雕,但顯然貓頭鷹才是新寵。

在一群“咕咕咕”的聲音包圍下,諾曼一手無意識地轉著粉筆,一手肘支在講台上,撐著下巴,目光發散。

他在思考要怎麼解決地窖裡的那隻肉球。

昨晚已經試驗過了,憑他自己目前是無法消滅這隻魔物的,要是一天之前,諾曼或許會飛到森林深處,把玻璃瓶埋起來。

雖然有隱患,也比放在身邊強。

但是現在,諾曼找到了一個更好的辦法。

聖水。

特指勇者加持過的聖水。

薩裡神父和阿貝爾關係很好,也很關心諾曼,要是諾曼去找他要,老神父一定會擔心諾曼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然後阿貝爾就會知道這件事。

這當然不是諾曼想要看見的,所以他也從來沒有去過教堂。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他可以不找薩裡神父要,他直接去偷。

普通聖水隻能灼傷,不能完全殺死他本體變成的魔物,偷聖水意義不大,可勇者加持過的聖水就不一樣了。

這簡直是解決肉球的最好辦法,沒有之一。

所以怎麼偷聖水呢?

諾曼換了隻手撐臉。

教堂隻有薩裡神父一個人住,平時不怎麼離開,老神父年紀大了,睡得早起得也早,想要偷聖水,最好是在晚上八點到清晨五點之間。

要不就今晚去吧,不然時間久了,萬一肉球被阿貝爾發現就糟了。

但是他們一般六點就吃晚飯了,八點通常都是待在壁爐前的沙發上做自己的事,要找什麼理由出去好呢?

諾曼思考著,耳朵忽然捕捉到“魔物”的單詞,他眨了眨眼,轉臉看過去,發現是薩姆的兒子,那個叫托克的男孩在說。

九歲的男孩被夥伴們圍在中間,用說鬼故事的語氣神神秘秘地說:“你們知道嗎?北麵森林裡最近有魔物出現了,我爸爸昨天親眼看見的,那隻魔物特彆大,比我爸爸還高,臉是黑的,沒有鼻子,牙齒比我手還長,一口就能吃掉兩個小孩!”

“哇!”“太可怕了!”周圍的孩子們紛紛露出被嚇到了的表情。

諾·昨天出現在北森林的魔物本物·黑臉沒鼻子·一口倆小孩·曼:“……”

那邊,一個孩子害怕地問:“那你爸爸是怎麼逃回來的?那隻魔物還在嗎?它會不會衝進來吃我們?”

另一個孩子立即說:“不會的,就算它還在,阿貝爾叔叔也會打敗它的!”

“沒錯!”托克驕傲道,“我爸爸根本不用逃!他是和阿貝爾叔叔一起去的,阿貝爾叔叔可厲害了,就像貓頭鷹一樣,呼啦一下就把那個魔物打飛了,然後咻咻!給它幾下,那個魔物立馬就嚇跑了!”

“阿貝爾叔叔太厲害了!”“真不愧是阿貝爾叔叔!”小蘿卜頭們歡呼起來。

剛剛那個害怕的孩子撓了撓臉:“可是,魔物不是勇者才能打敗的嗎?阿貝爾叔叔就算再厲害,也沒辦法趕跑魔物的吧?”

“才不是,阿貝爾叔叔一定可以的,要不然我爸爸怎麼回來了?”托克大聲反對。

那個孩子辯解道:“可是大人們都說,隻有勇者才能把魔物趕回深淵,阿貝爾叔叔又不是勇者。”

“那、那阿貝爾叔叔就是勇者!”

“你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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