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仙娘之憂(1 / 2)

庶子奪唐 江謹言 3455 字 8個月前

無論是李越,還是這山陽縣尉,在李恪的眼中都是小角色,算不得什麼,是生,是死,李恪都不甚在乎,而李恪初來乍到,倒也不願殺人,故而李恪也沒想要了他們的性命。

知道了李恪的意思,方安給的交代也很直白,李越杖三十,刑獄十載,縣尉奪官去職,流配嶺南,終生不得回返。

方安雖依李恪之意,未曾要了他們的性命,不過卻也比死好不了幾分了,結結實實的三十杖下去,李越下半輩子走路是難了,十載的牢獄之災過後,能否活著出來也是未知,而縣尉比起李越也相差無幾,嶺南多蛇鼠蟲蟻,瘴氣遍布,常人去了,九死一生,而且就算他僥幸能活得下來,也一輩子都回不來中原了。

李越為虎作倀,看他那日在酒館中的模樣,想必往日也沒少乾這樣的勾當,至於縣尉也絕不是良善之輩,欺善怕惡的行徑倒是熟稔地很,他們落得如此下場自然是罪有應得。

隻不過如何處置他們,李恪倒是沒放在心上,因為他真正關心的是鹽行。

李越雖是鹽行的人,但鹽行之人甚眾,看著李越的模樣,多半也隻是鹽行下麵跑腿做事的小頭目,憑借這樣的小角色想要借機發難,牽扯到整個鹽行,隻怕是不易。

此事若當真是揭了出來,牽罪到鹽行,多半也就是一個禦下不嚴不過,最多也就是罰沒些銀兩,捉拿幾個無關痛癢的人物,斥責幾句,傷不得筋骨。

鹽行橫行淮南多年,上下關係盤根錯節,自官府到百姓,多有勾連者,這些東西李恪尚且未能理出頭緒,若是李恪上來便貿然動手,以強手腕懲治鹽行,一來有失公允,恐失民心,二來鹽行勢大,若是處理地失當,於他的威信不利,甚至會導致鹽市不穩,整個淮南道動蕩,得不償失。

故而李恪倒也未借此事大作文章,而是小懲大誡,命楚州刺史方安以刺史府之名罰錢百貫,僅此而已。

區區百貫,對於日進鬥金的楚州鹽行而言不過是九牛一毛,算不得什麼,但這一百貫對於李恪來說,拿來敲山震虎卻已足矣。

“娘子,城中傳來消息,李恪已自山陽縣衙門出來了。”李恪自山陽縣衙出來不過半個時辰,山陽城外仙娘的婢子清兒已經得到了消息,趕回來對仙娘道。

仙娘問道:“咱們的人怎麼說?”

清兒回道:“衙門中的細作傳來消息,李恪並未下令查徹楚州鹽行,下令重責,隻是有楚州刺史方安署令,罰沒楚州鹽行錢百貫,嚴加傷叱,以懲鹽行禦下不嚴之過。”

“禦下不嚴,隻此而已嗎?”仙娘聞言,訝然問道。

李恪今日親見了鹽行之蠻橫,最後竟也還隻是這樣的結果,著實叫仙娘訝異。

今日之局,除了事情來地巧合,她自問再無半分疏漏。

李越是真的,縣尉是真的,就連險些丟了手腕的吳六都是真的,她唯一做的隻是故意將吳六販鹽的消息告知了李越,又將酒館之爭安排人告知了縣尉,僅此而已。

李越、吳六、縣尉都不是她的人,她做的隻是用巧合將他們串在了一起,擺在了李恪的麵前,李恪絕不該看出半分破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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