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對麵要被氣炸了(1 / 2)

江如風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正裝,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他的補充訴訟,就是詢問被告當事人一些問題,對於自己的訴訟進行補充和解釋。

“請問...”

“被告人王建業,你能夠列舉出自己作為監護人所付出的責任嗎?”

責任?

什麼責任,撫養的責任?

王建業聽到江如風把矛頭指向了自己,心裡一沉,他...好像真的沒有付出什麼責任。

在得到監護權以後,立馬就聽自己媳婦兒的,把張夢露和自己大哥的女兒給攆出去了。

對方律師這麼詢問,他該怎麼回答?

這時,王方圓低聲提醒:“不需要你具體的說明,你隻需要把責任推給你媽就行了。”

監護人的責任,王建業沒有儘到,這一點是很清晰的。

直麵回答,必然出現問題。

所以需要規避這件事情。

而且,在庭審場上不是所有的問題都需要正麵回答,隻需要攪渾水,影響審判長的傾向判斷就可以了。

這也是王方圓當律師那麼多年,總結出來的經驗。

十次有六次管用,百分之六十的概率,足夠了。

聽到提醒,王建業心裡安定了不少,平靜的開口:

“自從我大哥去世,彩虹的監護權落到我身上,我就想要好好照顧彩虹。”

“可是..我本身沒什麼錢,哪照顧得了一個孩子。”

“我媽和彩虹接觸的時間比較長,她們倆就在一起了,不是我沒有起到監護人的責任,而是我媽非要把這個責任攬過去了。”

“這能怪我嗎?”

江如風提了提話筒:“也就是說,你在這個過程當中,沒有起到任何監護人的監護和撫養責任?”

“怪我媽,沒有給我這個機會,如果不是我媽非要包攬過去,我能這樣嗎?”

王建業坐在被告席位上擺了擺手,一臉的無賴樣。

張夢露坐在原告席位上,氣得整個人身體發抖:“我非要包攬過去?”

“什麼叫我非要?我七十多歲了,你哥去世了,彩虹除了我,隻有你一個叔叔了。”

“你讓我簽了什麼放棄書,說好好照顧彩虹,可你拿了你哥的財產,就開始經常不給彩虹飯吃,罵她。”

“還把我和彩虹趕出你哥家裡。”

“你怎麼忍心呐,你怎麼好意思說出這種話的,今天有法官在這,你好好說,你到底做了什麼!”

張夢露兩眼泛紅的拍了拍桌子,情緒激動。

江如風拍了拍張夢露的手,示意講到這裡已經足夠了,剩下的交給他就行了。

看到被告席位上,一臉無賴的王建業,江如風毫不在意,畢竟,這場刑事庭審,結果肯定把對方給送進去。

現在表現的很囂張...

等庭審結束,能不能笑出來,還不知道呢。

江如風繼續開口:“不好意思,審判長,剛剛我的委托人情緒過於激動了。”

“不過,我還有一個問題想要詢問,被告方當事人。”

“根據我方的調查和證據,當初是被告方當事人主動要求承擔王彩虹監護人的責任。”

“而且,還要求我方當事人,張夢露主動放棄成為王彩虹的監護人。”

“那麼...”

“被告方當事人,你為什麼要想成為王彩虹的監護人呢?”

麵對這個問題,王建業不暇思索的回答道:“我大哥的女兒現在就我這麼一個親人了。”

“我當然希望成為她的監護人,陪著她成長,照顧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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