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湟中三捷】(1 / 2)

明萬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正月18日,在帝都京城內發生一件浩浩蕩蕩的大喜事,乃是大明神宗萬曆顯皇帝:朱翊鈞,皇三子明福恭親王:朱常洵,舉行的成親儀式。

此次禮節規模龐大,明神宗還特意從戶部開出30萬兩黃金,專門用來籌辦這場隆重的婚禮。

席間最先到達的除了明神宗與明王皇後:王淑蓉,其次就是明皇太子:朱常洛,與各大附屬國使者、都指揮使、總鎮總兵、六部尚書、都察院等文武官員們皆來祝賀。

這次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愛新覺羅·努爾哈赤,也發來賀禮,就連諸位親王也率先敢來,郡王們紛紛把賀品交由禮部就這樣明福恭親王與明恭親王妃:郭青雪,就在京城舉行婚禮。

6月11日,京畿順天府昌平州大雨,浸壞了宗廟;明成祖燕王永樂文皇帝:朱棣,的「長陵」、明孝宗弘治敬皇帝:朱佑樘,的〈泰陵〉、明武宗正德毅皇帝:朱厚照,的(康陵)、明穆宗裕王隆慶莊皇帝:朱載垕,的[昭陵],導致石渠及陵牆開裂。

至7月初1日,京城各地又連降大雨,續兩月不止,外城正陽門、崇文門一帶,城垣中陷者七十餘丈,民居多壞。

明神宗遂發太倉庫銀十萬兩救濟被水淹居戶,而永平府、保定府、真定府各州縣亦大雨不止,溺死男女無數。

9月10日,明戶部尚書:趙世卿,奏報稱“各鎮下半年年例通該給發銀一百五十七萬八千餘兩,今查本庫實在各項隻有四千五百六十五兩,無從給發,乞借發老庫銀若乾,馬價銀若乾。”

於是明神宗下詔借支太倉庫銀二十萬兩、太仆寺銀三十萬兩,作速解邊,以濟邊鎮之急,待日後有餘時,務補足歸還。

9月20日,明楚親王:朱華奎,賄賂明內閣首輔兼東閣大學士:沈一貫,讓通政司不報明楚親王府鎮國將軍:朱華勣,奏報的偽楚子嗣案件,指;現任明楚親王:朱華奎,與其弟明宣化郡王:朱華壁,俱不屬於明楚恭親王:朱英?,所生子嗣。

因為明楚親王:朱華奎,是明楚恭親王妃:王蘭英,的哥哥:王如言,侍妾:尤金梅,所生的兒子。

而明宣化郡王:朱華壁,則是明楚恭親王妃族人:王如綍,的家人:王玉,的兒子,兩人都是在出生數月後,被抱到楚親王府中撫養。

這種說法得到了楚藩宗室明東安郡王:朱英燧、明武岡郡王:朱華增,等多人的支持,由此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楚親王血統之爭,朝廷對宗室血統出現混亂極為重視,處罰極其嚴厲。

畢竟當年漢親王府就曾發生過,抱養異姓人,用來冒充宗室子弟的惡例,使得已故明漢陰恭懷郡王:朱征鍉,被廢為庶人,明漢陰郡王母妃:平倩、明漢陰郡王妃:周文秀,以及冒封的明漢陰郡王:朱偕汪、明安良縣主:朱鳳兮,均遭斬殺。

首犯明漢陰郡王嶽父:周恂,被淩遲處死,妻妾子女都被殺了頭,受牽連之人都被斬殺、流放。

包括晉親王府也被曝光了類似的事件,因明鎮國將軍:朱鍾鏕,無嗣,於是與夫人:張氏、嶽父:張瑁、嶽母:孫氏,合謀找了張氏懷孕的弟媳婦入府產子,用來冒稱自己的兒子。

同出自晉王藩係的明方山郡王:朱鍾鋌,也為他們遮掩,在成功誕下男嬰之後,奏請朝廷為這個男孩賜名為(朱奇漺),並授予封爵。

同時明方山郡王也被告發其他各種不法行為,使得明方山郡王被廢並通報批評,朱鍾鏕被削封號之後,張瑁夫婦便被處斬,朱奇漺則被賜自儘。

因而反被判以誣告罪,使得楚親王府宗人們皆不服,俱稱楚親王偽跡昭著,行賄有據。

還上京告禦狀,可明神宗非但不聽,還下旨切責諸楚親王府宗人們罰祿削爵。

之後明楚親王又獻銀一萬兩資助大興土木,但諸楚藩宗室疑其輸賄?特意渡江攔劫,明湖廣總鎮巡撫:趙可懷,令有司抓捕治理楚藩宗室。

使得楚藩宗室懷恨趙巡撫治獄不公,故意庇護楚親王殿下。

9月24日,楚藩宗室們集結了數百人,各自持刀闖入湖廣總鎮巡撫衙門內,當場殺死趙巡撫,一時間人心洶湧,官員紛紛逃避,惟獨明湖廣布政司右參政:薛三才,與明湖廣提刑按察使:李燾,堅守崗位。

再由明湖廣總鎮巡按:吳楷,向朝廷宣告楚藩宗室叛變消息。?

事後明神宗急命南鎮撫司錦衣衛提騎逮捕諸楚藩宗室,共有七十三人坐獄問罪,成為當時轟動遠近的大案。

同時將為首的楚藩宗室:朱蘊鈐、朱蘊鍧,處斬,賜朱華堆等三人自儘,朱華嫶等二十三人禁錮獄中,朱蘊鈁等二十二人革職閒住,朱蘊鎏等十八人降爵革祿,並停其待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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