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登萊戰火】(2 / 2)

8月初7日,尼德蘭船隊Middelburch號也前往澎湖巡檢司,Bleyswijck號從巴達維亞前來中左守禦千戶所支援。

8月初8日,尼德蘭人使用的一艘大明商人帆船受到了明軍8艘船隻攔截,但因是大明商人帆船,所以並未受損失。

8月12日,尼德蘭船隊Salm號、Weesp號、Boucaspel號、Kemphaen號相繼前往中左守禦千戶所進行第二次攻擊,均遭到了明軍反擊,因此沒有獲得任何戰果,反而讓尼德蘭人受傷5人。

8月14日,50艘明軍船隻在金門守禦千戶所島西邊,80艘隻在金門守禦千戶所島東邊,進行監視尼德蘭船隊,並使用7艘火船對Weesp號攻擊未果,7艘火船全數遭尼德蘭人擊沉,尼德蘭船隊損失1人。

8月17日,尼德蘭船隊Venlo號裝載掠劫到的貨物前往德川幕府(日本)。

8月18日,40艘明軍火船攻擊尼德蘭船隊,在尚未貼近前就被尼德蘭船隊發現,並率先攻擊未成逃離並自行引燃部份火船,尼德蘭船隊追擊並擊沉了18艘明軍火船。

其中尼德蘭船隊Balam號以及三艘大明帆船,前往澎湖巡檢司攔截自馬尼拉回國的大明商船。

8月22日,尼德蘭船隊Warmont號及Brouwersheaven號前往澎湖巡檢司,尼德蘭人當即又派出了Salm號,Kemphaen號及一艘大明帆船前往鬥美村進行掠劫,因觸礁使得大明帆船沉沒。

8月27日,尼德蘭船隊從中左守禦千戶所灣口轉移至漳州府河岸停泊。

8月29日,7月至海盜根據地交涉的使者返回尼德蘭船隊,表示大明海盜:劉香、李國助,正式同意聯手。

8月30日,尼德蘭船隊Oudewater號自巴達維亞到中左守禦千戶所附近的彙合,尼德蘭軍船隊開始轉移到漳州府川陵山海域。

8月31日,尼德蘭船隊派出Salm號、Boucaspel號以及3艘大明帆船,在加上海盜們支援的5艘大明船隻,奪取銅山守禦千戶所港口的商船,導致尼德蘭船隊與明軍發生衝突,以尼德蘭人勝利。

成功奪取了大明商船和貨物,並燒毀掠奪銅山守禦千戶所以外的船隻跟村落。

9月初2日,尼德蘭船隊Oudewater號離隊前往德川幕府。

9月初5日,尼德蘭王國荷屬東印度公司駐台灣府總督在銅山守禦千戶所港口避風後,不忘強盜本色,順帶攻擊銅山守禦千戶所一帶,搶了一些牛、豬、雞。

9月初8日,尼德蘭軍隊從川陵山上陸地掠劫時,受到了明軍圍剿,尼德蘭5人受傷。

9月13日,尼德蘭船隊Kemphaen號被暴風吹離船隊。

9月14日,大明海盜2艘船隻與尼德蘭船隊合流,並帶來鄭遊擊將軍在福州府以及泉州府河集結火船的消息。

9月16日,明福建總鎮巡撫:鄒維璉,前往福建都指揮使司進行調兵,並任命明延平衛遊擊將軍:鄭芝龍,為〈前鋒〉、明福州府南路副總兵:高應嶽,為[左翼]、明泉南遊擊將軍:張永產,為「右翼」、明澎湖巡檢使:王尚忠,為〔遊擊將軍〕、明漳州府副總兵:劉應寵,與明漳州府左參將:鄧樞,兩人為{中軍}分彆對尼德蘭船隊的軍力進行部署。

其中明延平衛遊擊將軍兼前鋒:鄭芝龍,自行出資購買斯圖亞特王國(英國)火炮加裝於明軍船隻,而尼德蘭船隊再次前往漳州府河岸停泊。

9月18日,海盜派出6艘船隻與尼德蘭船隊會合。

9月19日,尼德蘭船隊再次前往川陵山海域停泊。

9月22日,朝堂之上明毅宗信王崇禎帝:朱由檢,得知荷蘭紅毛夷在大明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沿海燒殺搶掠,對此十分不滿,他立即下令升明都察院福建道監察禦史:路振飛,為〔福建總鎮巡按〕負責查辦。

同時明福建總鎮巡撫:鄒維璉,也接到了朝廷聖旨要嚴令懲荷,因此明福建總鎮巡撫便飛諭各地文武將吏,不許再談[互市]二字,要誓以一身拚死擋夷。

10月初2日,尼德蘭王國荷屬東印度公司駐台灣府總督派出Weesp號、Tessel號前往暹羅國(阿瑜陀耶王朝),而大明海盜:劉香,船隊12艘帆船則抵達尼德蘭船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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