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難書(2 / 2)

天文十年(1541)年9月7日中午,武田晴信率領武田軍進城受降。高遠賴繼將部隊儘數約束在本丸的屋敷內,自己親自帶著一眾家臣在天守閣內向武田晴信納上誓書。今川義元跟著武田晴信一同進了天守閣,看著武田晴信隨手從單膝跪地、雙手齊眉的高遠賴繼手裡接過了誓書,揉了揉揣入了懷中。

“虎千代,太不禮貌了。”今川義元湊到武田晴信耳畔,以隻有他能聽到的音量低聲道,“豈可如此折辱降將?”

“就是要殺殺他們的銳氣,彆整天還以為他們是南信濃的地頭蛇,以後這裡都得聽武田家的。”武田晴信倒是滿不在乎,扯著嗓子就大聲答道。

“何必失了人心?”今川義元有些擔憂地看了周圍一圈,不少高遠家的家臣都是麵露憤恨之色。若是在平時,誰敢這麼折辱自家主公,他們這些武士早就抽刀上去拚命了——隻是此刻形勢所迫,才不得不在屋簷下低頭。在家臣之中,有一個麵向硬朗的武士更是已經恨得直咬牙——看他武士服上的家紋是並九曜,估計是身為家老和槍術達人的保科正俊吧。

“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禮賢下士的,對有些小角色,最好的方式就是恩威並施。”武田晴信一邊冷笑了一聲,一邊從懷裡抽出一封所領安堵的文書,甩到高遠賴繼身前,後者忙不迭地謝恩接過。武田晴信也不多說,一轉身就拂袖而去。

今川義元跟著武田晴信出了天守閣,來到高遠城三之丸的城頭,卻忽然發現城下町裡此刻已經是一片大亂。武田家的足輕們在城下町裡大肆劫掠,挨家挨戶地闖進門去,奪走家裡一切有錢的物件。稍有不順,就對反抗的百姓拳打腳踢,輕則縱火焚屋,重則血濺當場。

“不是都投降了嗎?”今川義元愣住了,隨後詫異地問道,“為什麼還要……”

“這有什麼?不是沒屠城嗎?我說好的投降不殺,又怎麼會出爾反爾?不然以後誰還投降我。”武田晴信也轉過頭來詫異地看著今川義元,半晌後才反應過來,“你該不會是在問我,為什麼安排‘亂捕’吧?”

今川義元沒有答話,眼神裡的困惑已經代他做出了回答。

“那這不是廢話嗎?你是不是沒打過仗啊?哦,你打過,但都是在自家領內的內戰,沾親帶故地不好下手是吧。”武田晴信思索了片刻後便恍然大悟,隨後大笑起來,“出外打仗不一樣啊,不給兒郎們點甜頭,誰願意應征入伍跟你出來打仗?為了武田家?為了我武田晴信?為了忠義?武士說這話我還能信,喚作是平頭百姓的足輕和你說這話,你信嗎?誰會信?”

“大家把腦袋擠在褲腰帶上和你上戰場拚命,沒點好處,可能嗎?那你能給他們什麼好處?無非就是分錢分地分女人唄。地就那麼多,怎麼分地?甲斐那麼窮,怎麼分錢?女人更沒法分了啊。可不就得讓他們自己在敵人領內搶嗎?搶滿意了,他們打起仗來也猛,就想著打贏了可以縱兵大掠,下次還願意跟我來。不給他們搶,下次征召的時候,你信不信我連2000人都拉不出來?”

武田晴信用直白的話語訴說著殘酷的現實,讓今川義元也不知該如何反駁。沉默了片刻後,隻得無奈地開口道,“那你不是也答應了不殺人嗎……你看城下,明顯不少地方都鬨出人命來了,你不管管嗎?”

“管?怎麼管?你要為了敵國裡素不相識的百姓和你自家忠心耿耿的部下過不去嗎?要因為他們殺了人就把自己的兵殺人償命嗎?真要這樣誰還願意跟你打仗?這不是成心給自己和家族添堵嗎?”武田晴信啼笑皆非地連連搖頭,“出了點小摩擦,不要緊的。我事先囑咐過了,讓手下都看著點,彆殺太多人。”

“但你一路行事如此暴戾,真的不怕遭天譴嗎?”今川義元在武田晴信的話術麵前詞窮了,最後隻是搬出了老天爺。

“天譴?我會怕這個?會怕這個就不是我武田晴信了。”武田晴信被今川義元逗得笑出了聲,“我隻信實力,不信天。全南信濃都將匍匐在我的腳下,我哪怕在高遠城再背信棄義屠城一次又如何?誰能奈我何?天命從來隻助強者,不憐弱者。這就是亂世,這就是亂世大名的生存之道。”

“說來說去,你所說的一切‘是非’,都是從‘家族利益’出發。有利於家族的就是對的,不利於家族的就是錯的。殺人這種罪大惡極的暴行,一旦被冠以‘家族’的名義,就變得冠冕堂皇甚至是大義凜然。可是,家族難道就是最高的正義來源嗎?在家族之上,難道就沒有屬於人和天道的更高的義理嗎?”

麵對今川義元的質問,武田晴信沒有回答,卻隻是抬頭望天,隨後大笑著結束了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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