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製度是明朝政府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但在具體的運作過程當中,暴露了許多弊端,產生了明顯的負效應。如正德年間國子監祭酒陸深在一篇奏疏中認為,科舉所取的士子往往是浮華而無實用。張璁改革科舉製度,重新規定考試文體,提高應試者素質,由於科舉名額極為有限,不可能網羅天下所有的真才,使許多士子難以通過科舉而成為進士。於是,張璁推行三途並用之法,改革用人製度,在改革初期,阻力較大,如明人焦竑批評:張璁“為人剛愎,故所行多縱苛刻,如沙汰生員之舉,是何意義!”出現這種因循之論並不為怪,其反映了一部分人的短視之見,張璁改革科舉製度,改變學風,強化學校的教育功能,考汰之法,以及對提學官的大力整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明代名臣張居正,以自己少年時的親身體驗對嘉靖前期整頓學政的成就,予以極高的評價,他說:“臣等幼時,猶及見提學官多海內名流,類能以道自重,不苟徇人,人亦無敢乾以私者。士習儒風,猶為近古。”可以說,嘉靖前期是明代曆史上整頓學風成效最為顯著的時期。
官吏的貪贓枉法,是政治腐敗,社會動亂的原因之一,亦是君主專製社會的大患,張璁上疏奏皇帝,依律治罪貪官汙吏。在掌管都察院時,向世宗奏上《憲綱》,擇其中最急切者七條陳之,依照憲綱實行,可嚴肅風紀,整頓官員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在任用官吏方麵,主張推舉“廉能愛民者”,不受資曆限製,在《論用人》疏上說:“近該北直隸巡撫官奏,欲儘將進士、舉人選補此地方州縣正官,臣思之心有未安。”張璁認為:無論在何地,無論什麼官職、學曆,隻要廉潔愛民,都可以推舉任用。
張璁因為名字犯世宗的名諱,請求改名,世宗就賜他名孚敬,字茂恭,禦書四個大字給他。時吏部侍郎徐縉詢私納賄,經舉發受都察院勘問,徐求解脫,投書行賄於張璁,張發其私,由“法司同證徐縉賄孚敬事,黜為民”,此事使朝野受到震動。
張璁的改革與反腐損害了皇親國戚、太監、官吏、權貴階級的既得利益,不能不引起他們的仇恨,彈章不絕。但由於他一切秉公,亦奈何他不得,張璁幾次致仕離京,猶如一介寒儒,他一再告誡家鄉族人不要因他在朝做高官,便倚勢淩人乾不法事,居朝十載,不進一內臣,不容一私謁,不濫蔭一子侄。
張璁得疾,屢請致仕,世宗不允,為之親製藥餌,張璁在朝房值班時昏暈過去,不省人事一天多,因病情急劇加重,世宗不得已乃許致仕回家調養。世宗多次派人去溫州瑤溪貞義書院看望張璁,並幾次下旨召張璁到京複任,但都因身體原因未能到京。後來,張璁病歿於溫州,卒年六十五歲,此時尚居於承天府的世宗傷悼不已,賜祭葬有加,贈太師,諡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