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財會死,害命會死,感冒會死,拉肚會死,遇到野獸會死,遇到鬼怪也會死。
倒黴點一腳踩空傷了腿,走不了道,遇不到人,照樣會死,所以出門在外死人再正常不過。
何況相比於一點點風險,免費顯然更具有吸引力,這省下來的可是白花花的銀子,還能享用原本舍不得的美食,傻子才走。
顏旭這番舉動有點冤大頭的意思,畢竟賠償客棧是應該的,因為麻煩是他帶來的,不論是下毒還是屍體,都是因為他,而這也確實影響到了客棧的生意,因此賠償合情合理。
就跟你去現代世界的飯店吃飯,結果死對頭來了,不光往菜裡倒屎,還直接開打,你是冤枉,可飯店肯定更冤。
賠償所有住客跟客人就沒有什麼必要了,尤其是賠償力度還這麼大,大到讓人都不顧危險舍不得走了。
但是顏旭必須這麼做,因為他低估了自己名聲傳播的速度跟範圍。
現在他已經明白,如今不知多少人做夢都想要踩著他的腦袋上位,隻因他是魔都殺人王,隻要殺了他,就能成為魔都誰都無法忽視的一號人物。
所以類似今天的事隻會是一個開始,接下來無數挑戰者跟各種下三濫的手段,絕對會接二連三的輪番上演,永遠不會停止。
因為殺死他的幾率雖然很低,可博的就是一個運氣,萬一運氣好,成了殺了魔都殺人王的幸運兒,那麼財富,女人,勢力,這些都能垂手可得。
誘惑是如此的巨大,足以讓人忽略實力上的差距,因此單憑殺人立威,恐怕擋不住這些撲火的飛蛾。
顏旭是不怕,但是他煩,所以必須扭轉他在眾人心中的形象,從可以隨意發起挑戰的被挑戰者,變成常人難以企及的大人物,讓貪婪變成敬畏,從喊打喊殺變成納頭便拜。
比如說起江洋大盜,恐怕第一時間想起的是有多少懸賞,殺了的幾率有多大。
可若是換成綠林豪傑,想的恐怕就是如何跟
他結識,哪怕當小弟都有麵子。
為什麼兩者都稱不上好人,待遇卻天差地彆,其中的關鍵就是聲望。
江洋大盜沒人給他說好話,所以就該殺。
綠林豪傑因受人追捧,殺了反而被人唾罵。
因此顏旭需要聚集聲望,讓更多的人為他說話,讓人心偏向於他。
若是沒有足夠的實力,這屁用沒有,可有實力又有聲望,想要成勢就簡單了。
所以顏旭剛剛不光有理有據的拿出態度,還做出了足額的賠償,為得就是收買人心,讓這些走南闖北的人將他實力高強,為人豪爽的名聲傳出去。
按照顏旭原本的想法,會先安靜的遊曆一段時間,然後再找機會打出名氣。
可他太過小看魔都對外界的影響力,還有他自身事跡傳播的速度,逼得他不得不作出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