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會同館內外四鄰軍民人等,代替夷人收買違禁貨物者,問罪,枷號一月,發邊衛充軍。
當然,還有第三、第四等等繁瑣的其他條件,這裡不贅述。
“咱家前些年曾隨同禮部官員一同接待過那些外國使團,如今這些朝貢國,雖然也攜帶一些附進貢品,但已經不多,且基本都是他們國常見的雜物,已是敷衍之行。
之所以會形成如此情況,主要是因為於他們來說,這些外藩小國更希望從我大明購買緞匹、綢絹、絲棉等物,而大明律又將這些設為違禁物。
他們國內的商品,於我大明並無吸引力,敷衍帶來的也都是些不值錢的玩意兒,在市舶司沒有人買,便帶到京城的會同館,由朝廷全部收購。
朝廷倒是也不會對這些雜物出高價,隻是讓這些藩屬國麵子上好看而已。”
方正華將自己的經曆大致說給張世康聽,張世康聞言就點了點頭。
說的也是,這不讓賣,那不讓賣,人家來跟你交易什麼?
但朝廷好麵子這件事,還是讓張世康有些不爽,帶過來一堆沒什麼用處的雜物,朝廷為了讓藩屬國能回去交差,也照單全收。
大明,你是真特麼好!
而且根據這兩年張世康的了解,朝廷之所以始終不對外開放貿易,其實也跟朝貢有關。
所謂的朝貢貿易,必須以朝貢為前提,有貢才有互市,先貢而後市,非貢則不許互市。
就外國而言,朝貢是為了與中國互市,不互市則不來貢,雙方互為條件。
這就造成倘若朝廷開放海禁與外國通商,不僅違反了海禁的祖製,還違反了朝貢貿易的祖製,更彆提當時還有官僚士紳階層的阻撓。
不成,這賠本買賣決不能再做了。
就算做,也不能這麼個做法兒,賠本的該是他們才是。
畢竟作為大明的朝貢國,理論上這些小國倘若被其他國家進攻,大明作為宗主國,都是要為小弟出氣的。
比如萬曆年間,倭國進攻高麗,高麗國差點滅國,最終還是老大哥勒緊褲腰帶,幫高麗把倭國趕走。
朝貢賠錢,幫小弟出頭更賠錢,大明為了裝這個逼,實在是付出了太多。
而大明遭難時,那些小弟就沒一個來幫大哥場子的,高麗國乾脆直接投敵了。
這特麼太愚蠢了。
有個砸缸的小夥子,曾形容倭國,言之畏威而不懷德,知小禮而無大義,拘小節而無大德,張世康覺得很貼切。
而且張世康覺得,對於小國而言,畏威就足夠了。
管他們懷不懷德?
泱泱大國會在乎小國是不是懷德嗎?
拳頭大就行了!
你看我的拳頭大不大?
那還不快快來上貢?
什麼?你居然還敢要賞賜?怕是想嘗嘗我拳頭大的沙包吧?
念及此,張世康又問道:
“明歲,大概會有哪些藩屬國來朝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