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最終判決!(附帶解釋,必看)(1 / 2)

很快。

自宣布休庭結束,一個小時的時間很快就過去。

再次開庭。

在書記員的全體起立聲,三位合議庭成員再次走進了庭審現場。

審判長席位上。

審判長白安環繞了一圈,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現在繼續開庭。”

“針對訴訟方和檢方的各自的陳述。”

“合議庭針對雙方的表述問題,已經進行過討論。”

“現暫停,訴訟方與檢方是否就張來冬涉嫌尋釁滋事的討論。”

“等庭審對於訴訟方的行政處罰是否申請撤銷談論完畢,三方陳述完畢,進行最後的判定。”

“雙方對此,是否有異議?”

蘇白:“我方沒有異議。”

莫曉:“我方沒有異議。”

咚咚咚!

“雙方均無異議。”

“那麼下麵開始針對訴訟方申請撤銷水管站的行政處罰進行審理。”

咚咚咚!

“訴訟方,針對於你提交的訴訟申請來看,你方表明水管站行政違法,有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或者是法律條文的說明?”

“有的審判長。”

蘇白緩緩開口,緊接著取出一張訴訟材料,緩緩開口道:“根據一審判決中,對於我方處罰三十萬的罰款。”

“我方認為適用條例不當。”

“一審中,對於處罰三十萬罰款,根據證據表明,水管站的行政處罰是,三次責令我方對於修建的橋梁進行拆建,以此為由對我方定格處罰。”

“處罰所依據的法律條例是根據水法規定第65條未經水域行政部門或者管轄部門批準擅自修建橋梁並違規建設,責令不改的除以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的行政處罰。”

“我想請問被訴訟方律師,這件事情是否屬實?”

孟海洋微微點頭:“這件事情屬實。”

“根據水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對於張來冬責令不改,進行處罰,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的罰款。”

“嗯!”

蘇白微微點了點頭。

“那麼我想請問,被訴訟方律師,你方申請的這個行政處罰依據是什麼,是我方責令不改嗎?”

“是的,責令不改。”

孟海洋微微點頭。

“好的,謝謝。”

蘇白繼續陳述:“根據水法第六十五條的相關規定。”

“未經水域行政部門同意或者管轄水域部門同意,擅自修建橋梁,責令拆除橋梁或者提交補齊相關手續。”

“否則處以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罰款。”

“水法第六十五條或者後麵的相關內容,孟律師是沒有看嗎?”

“拆除橋梁後麵還有一句話,叫做補齊相關手續。”

“根據我方提交的證據。”

“我方曾向有關部門多次提交相關手續,均未獲得回應和通過,可是相關部門,卻連著對我方發出三次責令,每一次都是頂格處罰,這合適嗎?”

“即,我方認定行政違反行政處罰法,有問題嗎?”

麵對蘇白的詢問。

孟海洋直接沉默了。

這的確有問題。

根據行政處罰,相關部門或者單位,不得多次連續向同一單位或經營,做出相關的行政處罰,需要給予對方一定的整改時間。

不過

這個補齊相關手續相關部門沒有做出回應。

的確是他們的責任。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孟海洋深吸了一口氣,準備反駁,但是一想到這是在庭審直播,又收回來了自己的反駁意見。

沉默數秒後,乾脆直接沉默了。

敗訴就敗訴了,但是萬一說錯話,那麼性質就變了。

蘇白凝望著孟海洋。

針對行政訴訟的話,在庭審過程中,對方畢竟不占著法律條文。

尤其是。

目前的情況還是在庭審直播,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是能少說就少說。

所以,撤銷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這一點並不算是太難。

咚咚咚!

在蘇白陳述完畢以後。

審判長白安敲響了法槌,看向了被訴訟方席位上的孟海洋。

“被訴訟方,有沒有需要辯解或陳述的。”

孟海洋長呼了一口氣:“我方認為,訴訟方當事人的確存在責令不改的情況,這件事情是著實存在的。”

咚咚咚!

麵對孟海洋的陳述,審判長白安敲響了法槌。

“根據訴訟雙方的陳述。”

“現對於以下幾點爭議進行總結。”

“一:被訴訟方是否屬於違反了行政處罰的條例。”

“二:被訴訟方是否將行政處罰通知到位。”

“訴訟方當事人,張來冬。”

“請問伱是否接收到了被訴訟方的通知責令和是否進行過申請程序?”

麵對審判長的詢問。

張來冬沉了一口氣,緩緩開口道:“我接受到了責令的通知,不過我都是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整改了,也申請了相關的程序,不過都沒有得到回應和批準。”

“那你受到三次責令的通知,間隔時間是多長時間?”

審判長白安再次詢問。

張來冬思考了數秒,隨即開口:“間隔時間不超過一年。”

咚咚咚!

法槌敲響。

“現針對訴訟方提起的行政訴訟,對於被訴訟方進行提問。”

“被訴訟方是否收到過張來冬的批準申請。”

孟海洋深吸了一口:“是,接收過。”

“幾次?”

“三次。”

咚咚咚!

“詢問完成。”

“被訴訟方針對訴訟方控告你方沒有通過或回複張來冬的批準申請有沒有異議?”

“沒有。”

咚咚咚!

詢問完全部情況和查看完相應的證據以後,白安心裡麵已經有了判定。

針對於蘇白提出來申請的行政訴訟。

目前來看,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了。

水管所違反了相關的處罰條例,現在需要判定的是,處罰多少合適。

理清楚這些關係以後。

白安再次敲響了法槌。

“各方對於本案還有沒有要補充或者陳述的事實依據?”

聽到這句話,三方都意識到,要進行最後的法庭陳述了。

蘇白:“無異議。”

莫曉:“無異議無補充內容。”

孟海洋:“無異議,無補充內容。”

咚咚咚!

“各方對於本案已經均無異議,下麵開始各方最後的法庭陳述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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