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點——從情理上來講,方如風第一個搜索的是妻子出軌了怎麼辦。
如果真的殺了人之後,會不會被判死刑。
基於這兩點,以及當時的環境來講。
方如風是處在一個對於自己妻子出軌憤怒,但是又理智的情況之下。
所以,對於檢方的陳述,蘇白並不認同,舉手示意下開口反駁:
“我方並不認同檢方所陳述的內容。”
“在搜索欄中搜索的內容並不具備客觀上實施犯罪預備行為的事實。”
“什麼叫做犯罪實施的預備?”
“在刑法中有著明確的規定,準備工具和製造條件是犯罪預備。”
“首先方如風並沒有準備工具和製造條件,其次,方如風搜索的內容也不是和準備工具與製造條件有關係。”
“基於這兩點而言,他搜索的內容怎麼就從客觀上實施了犯罪行為的預備?”
“完全不合理,並且不符合法律的解釋條款。”
“審判長,我方申請駁回檢方的相關陳述。
“並且對於檢方所陳述,依照搜索內容來判定,在客觀上方如風實施了犯罪行為預備的申請進行駁回判定!”
“以上是我方的反駁觀點。”
在犯罪預備的四個必要條件中。
最重要的就是取決於客觀上是否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
不管是蘇白還是檢方,都是以這一個內容進行著重的辯述。
因為從這四個條件來看,如果判定了方如風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那麼這場案子就會又敗訴。
在蘇白開口陳述完,此時受害方中的委托律師徐霞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方完全不同意上訴人委托律師的看法.…”
審判長:“請陳述相關內容。”
“審判長,我方認為這個案子要從具體客觀的情景來看。”
“從客觀的情景出發。”
“方如風是不是表達了想要殺害謝婷婷的想法?”
“是不是在搜索如果殺害了謝婷婷的想法,應該怎麼辦?”
“這兩點完全可以認為方如風的確有著殺人的想法和行動力。”
“再有。”
“方如風從搜索中可以明確的看出,已經在行動的範圍內了。”
“隻是謝婷婷及時報警進行立案,導致了方如風還沒有準備好預備行為。”
“再有一點。”
“出軌這件事情對於方如風而言是一個極具羞辱性的事情。”
“在這種情況下,方如風有著殺人的主觀意願很常見。”
“並且方如風的表現是一個非常暴怒的情況。”
“.…隻不過被報警,強行終止了犯罪的預備,這才是這個案子的真實情況。”
“所以我方不認同上述方委托律師的陳述。”
“同時,判決方如風有罪,這也是為了保護女方的合法權益,以避免方如風的故意殺人行為。”
蘇白:???
你的這個陳述有問題吧?
這個案件的討論是從預備犯罪的情景進行處罰。
但是從受害人委托律師,也就是徐霞的角度而言,完全就是站在謝婷婷的角度去闡述。
對此,蘇白開口:“按照被害方委托律師的說法,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你的解釋是不是方如風有殺人的想法,隻是在準備預備的時候被中止了,但是也屬於犯罪預備是嗎?”
徐霞沉默沒有回應。
見狀,蘇白繼續開口:
“那我再問一句。”
“如果按照伱的陳述,來對這個案件進行理解。”
“方如風在搜索中,搜索了把小三和出軌女殺了,會不會判死刑。”
“按照搜索的內容,對方是兩個人,那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等同於說方如風做了殺害兩個人的犯罪預備?”
“那麼他在做殺害這兩個人的預備中,具體做了什麼?”
“
搜索以後會不會死刑?”
“隻是搜索並不能傷害謝婷婷和其出軌男吧?”
“那憑什麼,或者說怎麼進行判定?”
“就好比徐律師你,我今天在庭審上說徐律師,你以後肯定會因為職務犯罪進去。”
“我私下裡搜索如何陷害他人職務犯罪。”
“這種情況下,徐律師是不是要報警抓我陷害他人,導致他人被誣告?”
“可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做了什麼呢?”
“我什麼都沒有做,我隻是簡單的陳述和上網搜索了如何陷害他人職務犯罪。”
“在我什麼都沒有做的情況下,難道就能判定我有犯罪行為嗎?”
“我想請徐律師正麵回答我這個問題。”
麵對蘇白的這個提問,徐霞保持了沉默。
對方的這一提問的確沒有辦法回答,並且回答了也會陷入更深的套路當中。
徐霞清楚這個案件的判定在於審判長,而不在於對方律師。
乾脆直接保持沉默。
審判台席位上,林鳳如在聽完雙方的答辯後,眉頭微皺。
這個案子在她反複觀看一審的判決後,已經有了清晰的認知。
隻不過.…
蘇白提出了這一觀點,等同於說不認同搜索屬於客觀實施了犯罪預備的行為。
對於這一點,林鳳如開口詢問:
“上述方委托律師提出來的搜索內容不等同於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
“那為什麼方如風會去搜索這些內容?”
“上述方委托律師或者是上訴人,能不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
對於審判長的提問,蘇白愣了幾秒。
不是,這TM提問的是什麼問題?
這不相當於那個經典提問——
你如果不想殺人,不想進行預備,你為什麼要那麼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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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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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