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挽花(2 / 2)

柳振民口中的許都是金華府東陽縣的一個書生,早年間在嘉興讀書,曾中秀才,誌存匡時濟世,也結識了江浙一帶的諸多文人學士,其中也包括陳子龍,連北方來的柳振民也因為陳子龍的關係和他交際過幾次。

因為欣賞他的能力人品,陳子龍還曾推薦過許都當官,但是朝廷沒有任用。而許都雖然家道殷富,卻一直喜歡抑強扶弱,他在讀書遊曆期間目睹了蘇、皖、浙地區官吏侵貪暴斂,貧民餓殍枕路的事情,心下不平,就和一些家鄉好友們生起了匡時濟世的誌向。崇禎十五年,他回到家鄉,散錢財,納勇士,結“義社”,製兵器,已經隱隱有了些乾事情的想法。

世事無巧不成書,當時的東陽縣令姚孫棐恰好又是個標準的狗官,他是崇禎十三年的進士,出來當官不過幾年,卻已經貪婪得厲害:他借備亂為名,到處斂財自肥,許都家裡有錢,自然名列他預備發財的名單,於是他很痛快地加了個莫須有的罪名在許都身上,借此向他索賄萬金。

可他算錯了一點,許都雖然有錢,但不是一般的土財主,人家交遊廣泛,有人有槍,根本不吃狗縣令這一套,一分錢也不肯掏。姚縣令一時也沒法,隻好把這件事記在了心上。

等到了崇禎十六年十二月,機會來了,許都的母親在這時去世,下葬當天,遠近趕來的送殯者竟有上萬人之多。也不知是不是狗縣令安排的,立刻有人向監司王雄告發,說許都這是要聚眾造反,而這位王監司很可能是有姚縣令的授意,也立刻派出官兵,這便要去許都母親的喪禮上捆捕許都。

說:

本小說《南明恥》是虛構的故事情節,請不要與真實人物事件掛鉤和模仿,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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