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明星,搞點副業很合理吧?

我一個明星,搞點副業很合理吧?

作者:我肉真好吃

武俠修真3 萬字 連載

穿越平行世界,林夏成了在十八線徘徊的小明星。

眾所周知,十八線明星待遇不如狗。

生活不易,林夏賣藝。

所以,為了生活,林夏隻好搞起了副業。

第一天,上門開鎖,血賺200塊。

第二天,擺攤算命,血賺500塊。

第三天,地攤賣卡通內褲,血賺800塊。

第四天,去村裡燉大鍋菜,血賺1000塊。

第五天,嗩呐班子吹嗩呐,血賺500塊還蹭一桌席。

第六天,黃河撈屍,獎勵10000塊。

第七天,殯儀館兼職,血賺1000塊。

第八天,凶宅試睡,血賺10000塊。

第九天,哭喪賺500,哭錯人扣200,共計賺300。

第十天……

終於,網友們忽然意識到了一個問題。

我尼瑪!這家夥好像是個明星吧?

唱歌演戲的事兒他是一個不乾,生活百般武藝他是樣樣精通是吧!?

本書又名:《這個明星除了唱歌演戲,他啥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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