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婉綺已經餓的沒有理智了,顧不得這是什麼東西,奪過碗就往嘴裡咕嚕咕嚕的灌完了。
言綾看著碗裡還泛著一隻蒼蠅,實在是喝不下去。
送飯的小山:“吃不吃?不吃我倒掉了。”
“她不吃,我吃!”楊婉綺立刻道。
言綾做了一番心理建設,還是接受不了,最終隻能道:“給她吧。”
楊婉綺聞言,立馬就奪過碗,顧不得上麵的蒼蠅,再次咕咚咕咚往嘴裡灌完了。
喝完後,楊婉綺還抓著碗不放,被小山暴力的奪了回去。
他說著一口彆扭的普通話:“想吃飯也不是不可以,隻要你們願意留下來,好好跟俺們生娃顧家,以後你們想吃啥就吃啥。”
還想吃啥就吃啥,最多就是說吃飽,吃好還是不可能的,這個地方真的又偏僻又窮,在山窪窪裡,沒感覺到他們的淳樸善良,隻感受到了他們的醜惡凶狠,正應了窮山惡水出刁民這句話。
言綾:“真的?”
“當然了,難道俺哥倆還養不起兩個女人!”
“我要吃大閘蟹、鮑魚、巧克力蛋糕......”言綾微笑,想吃啥吃啥?
小山:“你這說的啥東西,俺們花十萬塊把你們買來,給你們一口飯吃你們就該感激!”
“你們知道什麼叫拐賣嗎?”
聽他們的意思,花十萬買被拐來的女人是理所當然的,這些女人沒有人權,沒有尊嚴,她們就像是貨物一樣被評估。
但是她們原先也是在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原先也是被捧在手心裡的寶貝,但是現在卻過著無法言表的悲慘生活。
她們做錯了什麼嗎?
錯的是這些人販子和這些進行買賣的村民!
小山:“俺不管什麼拐賣不拐賣,隻知道你們是俺們買來的,就得聽俺們的。”
三觀不同,無法交流。
最惡心的犯罪,就是罪犯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理所當然,沒有任何錯誤。
言綾記得自己以前在網上看到過關於被拐賣的女人的遭遇。
對待買來的女人,她鬨得厲害,男人就會一直打,拿布條捆起來餓上幾頓就老實了。
想逃跑的就全村一起追,窮鄉僻壤的根本就拍不遠,抓回來還是一頓打,再用鏈子拴著,像狗一樣。
買她的男人每晚進去強*奸她。
時間久了,女人就崩潰了,不跑了。
再後來,生了孩子,就一輩子困在那了。
言綾當時看到這些新聞的時候,十分氣憤,想把人販子和虐待女人的男人千刀萬剮,但是這隻是說說而已,畢竟那些事離她十分遙遠。
沒想到,現在竟然可以切身體會了。
隻不過她不會再任由劇情像原來那樣發展。
原主也試過用錢收買這裡的村民,希望他們放自己離開,並且保證不會報警。
但是沒有一個人答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