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對。”徐玲玲大姐大似得一拍夏天的輪椅附和,“王建,你昨天都那麼叼,今天怎麼就這樣了,難不成就因為賺到點錢?就想充大老板了?你就那麼跟錢過不去?能賺錢,說明咱們有本事,在能便宜吃肉的情況下,我們乾嘛要花錢買麵子。反正在縣裡某些人眼裡,咱們這群人就是乞丐、要飯的,既然如此,就像是夏天今天早上說的,為什麼不把這些當成我們的優勢。等以後我們成為人上人了,買不買他們的東西,那還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
“恩。”丁春天也跟著認同的點頭。緊張了一上午之後,這丫頭這會兒又縮成了鵪鶉。一點都看不出之前在台上的氣勢。
“好了,說的好像你們多牛逼似得。”王建不爽道,“能多吃肉老子當然願意,麵子算球,要是要麵子,老子昨天就不拿那些東西了。”
“嘿嘿,我覺得王哥你有時間再拿幾毛錢過去買骨頭,反正隻要他們給,我們就要。”有十幾歲的滑頭賤兮兮的說。
王建似乎也想開了似得,重重的點頭道:“那我晚上的時候,就再拿五毛錢去豬肉李那邊去,他不是當老子是狗嗎,老子就是專吃他肉和骨頭的狗。否則他就是豬狗不如。”
呃——聽著王建的話,夏天覺得自己好像哪裡做得不對,他是不是一不小心把這群孩子的三觀給帶歪了?
“夏天早上還說吃骨頭長個子,王哥,晚上你要是過去,我和你一起。我還想多喝點骨頭湯,將來長大個子呢。”有孤兒表示。
其他幾個個頭瘦小的跟著點頭。
華夏的老祖宗時時刻刻不忘記諄諄教導我們,做人要有底線,做人要懂得吃虧。可是在有便宜不占的情況下,大多數人都會覺得你是個大傻逼。
因此有了剛剛的一通無下限思想‘教育’後,最後買肉的人從王豆米和莊曉明,換成了幾個平時最滑頭無賴的小子和張雄。
呃,老實人張雄就是去負責鎮場子和搬肉的。
批發市場裡麵蔬菜和肉都是早晨那會最好,中午的時候不說大多數都收攤了,就算能買到,也大多都是邊角料了。
索性大家根本不嫌棄這些,隻要能吃,隻要你給他們就要。甚至為了不集中買,讓人傳到孤兒院,說他們手裡有錢。幾個人還商量了一下,將錢分開,一人手裡捏著一塊多錢,東混一點,西貪一點。
這樣的結果就是,有點善心的老板看在他們給錢的份兒上,還會給添點豬血,下水或者骨頭什麼的,最後反而比正常批發買的還多。
“謝謝大叔,謝謝大伯。”
“謝謝大嬸,謝謝大娘。”既然人家有善心,咱們也不能吝嗇幾句道謝不是,互惠互利隻要大家都高興就好。
一夥人帶著買到的亂七八糟的豬肉和一毛多錢一斤的二三十斤陳米,回到了秘密基地。至於孤兒院那邊,相信這會兒也是沒他們的飯了。
安排王豆米和莊曉明去做飯,其他人都圍著毛強團團坐了下來。
毛強那還帶著點嬰兒肥的黑臉,在抱出賺錢的盒子時,一不小心就暴露出了他的年紀。
數錢的事兒,自然不是誰都能沾手的,現在也就□□和夏天有資格做。
□□那是絕對沒人敢反對的,而夏天,這賺錢的法子就是他想出來的了。
“天啊!”最先數完的王建瞪大了眼睛。“我這邊居然有八塊二毛六分錢。”
“我這邊是七塊九毛八。”
“我這兒是六塊一毛三。”
“夏天你那邊是多少?”
“我的裡麵有幾張塊票,所以我這邊十一塊七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