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娃記(15)(2 / 2)

這個年代結婚,女方都要求三大件的,自行車,縫紉機和手表。

老二前幾年工資還不到十塊錢,入了黨當上了班長以後工資才慢慢提上來了。

現在上了軍校雖然不用交學費,畢業之後任職肯定會漲工資,但那也要等他畢業以後啊。

這也是阿錦一直不肯結婚的原因,結婚了就要拖累李大麥,這麼多人的生活費壓在他身上,這是不現實的。

建運說不過阿錦,氣呼呼的出門了,他要寫信給二哥告狀去。

老二接到信以後,心裡也是無奈,你跟我告狀也沒用,大姐也不聽我的啊。

距離開學還有一兩個月,老二也申請了探親假。當兵這麼多年來,他也就回去一兩次。不是不想回去,實在是路程遙遠,花不起錢。

他先去的城裡,找的李大麥。二人又騎著自行車回到了縣裡,阿錦看到他們回來了也是極為開心。

不過來的這麼全麵,肯定是衝著自己來的。

吃飯的時候,阿錦就問了:“你們今天都回來了,是有什麼目的,考試的事情不要提了,我不會同意的。”

算上第一次的校園任務,阿錦都已經參加了兩次高考了,是瘋了才會想參加三次高考。

建福見阿錦態度這麼堅決,便也不再堅持了:“好,不考就不考。那我們說說你結婚的事情。”

李大麥也來了精神:“是啊,招娣,我們也該結婚了。”

建福接著道:“我都打聽好了,我和三弟的學校都是不用交學費的,生活費也不用交,學校都給發!你現在需要照顧的就剩下小四和你自己了。”

阿錦又說道:“學校最多一個月給你們十塊錢左右,怎麼可能會夠用,你們還要結婚買東西,這不都是錢嗎?”

還沒等建福說話,李大麥搶先道:“我有錢,我給他們出!”

阿錦看他一眼:“你閉嘴,我們還沒結婚,這裡沒有你說話的份。”

李大麥又縮了回去,委屈的低下了頭。

建運說道:“我畢業以後就分配工作了,錢我可以自己掙,不用你的錢結婚!”

建福也說道:“我也是,畢業之後,學校也會給我安排職位,到時候結婚可以住在軍屬大院裡,沒有需要花錢的地方。”

小四也看著阿錦:“大姐,你就結婚,我想要個姐夫,我覺得大麥哥挺好的。”

阿錦看著這四個人統一戰線,又算了算自己任務差不多也快結束了,便就答應了。

第二天阿錦讓李大麥騎著自行車帶自己去買東西。

在七十年代,開學有三樣必備神器,“紅雙喜”的搪瓷臉盆,印有牡丹花的國民床單,以及人手一個的搪瓷茶缸子。

阿錦又買了好幾根鋼筆和幾本新的筆記本。

老二上軍校不用拿這些,學校會發統一的。這些都是給老三建運準備的。

回家分給了老二兩根鋼筆,其他的就全給老二放在彩虹色的網兜裡裝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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