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 24 章(2 / 2)

八零年代創業忙 momocha 12905 字 7個月前

宋錦展開一看,他畫的是一個年輕時髦的女人形象,很像是她很喜歡的《廬山戀》中的張瑜,穿著白色為底印染大花的連衣裙,然後配長筒絲襪和中跟白色涼鞋,撐了一把橙黃色的洋傘,非常的吸引人眼球。最關鍵的是,最底下還寫著一行字“錦泠商鋪,往內一百米,有雨傘絲襪出售”。

這才是重點!雖然齊老師並不這麼認為,還覺得破壞了畫麵,但出錢的人說了算,他隻能照辦。

“很好,謝謝!”宋錦很滿意,爽快的把尾款給補了。

宋一成這兩天跑廢品站搞了一點廢木料,做了個木頭框子,兩人拿著畫用圖釘給釘了上去。

“今天生意肯定會更好。”程泠也很滿意這個效果,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晚上的效果,但宋錦卻不讓她再去了。

“你得好好在家睡覺,這幾天搞到太晚了。”她媽一副沒得商量的樣子,“小朋友們都是九點就要上床睡覺了,這樣才能長得高。”

“我就再去一天。”程泠纏著她。

“不行,你前天也是這麼說。”

程泠見她絲毫不為所動,垂頭喪氣,趕緊長大吧,小孩就是沒人權:“行吧。我自己在家睡覺。”

睡是睡不著的,等到客廳的座鐘敲了整點十點的時候,聽到宋錦和宋一成在樓下和陸冬林打招呼說話的聲音,她骨碌一下就從床上爬了起來,在樓梯口對著宋錦傻笑。

宋錦:......

算了,今晚心情好,不和她計較。

程泠看媽媽的笑臉,就知道效果肯定不錯,忍不住問:“怎麼樣怎麼樣?有用嗎?”

進了房間,宋一成叉腰得意極了:“小機靈鬼,猜猜我們今晚賣了多少?”

“六十?不對吧,那八十?”看著兩人笑而不語的表情,程泠瞪圓了眼睛:“不會有一百塊吧?”

“一百多吧,等我數數。”宋錦也有點激動,一把把腰包裡的錢倒到床上,一堆硬幣和毛票,有得數了。

最後,數出一個一百一十二塊三的數字。

“怎麼這麼多呀!”程泠差點要跳起來,要不是念著已經是夜深人靜,樓下陸阿姨還在乾縫紉活,她的聲音還能飆得更高一點。

宋一成笑得合不攏嘴,開始對外甥女講述今晚的小奇跡。

今天他和宋錦一到夜市街,宋錦就先拿著釘好的畫去找巷子頭那家賣鞋的。老板一聽她說,也有點愣,沒遇到過這樣的事啊,不過在宋錦直接開出了一個月給五塊錢之後,他就心動了——等於是四分之一的攤位費了呢!而且這畫也算不上很大,往邊邊上擺著就行了。

“我本來是想要和他合作,他給我介紹顧客,隻要是他介紹過來的,成功買了東西,我就給他百分之幾的分紅。但想想,這樣不行。第一是不好算賬,到時候他要是覺得我少報了,反倒容易起糾紛。”宋錦細細的對程泠說,她有一個好處就是在一些事情上不會覺得程泠是小孩子,懂什麼,反倒會願意詳細和她解釋清楚。聽不懂,多說幾次就懂了嘛。“還有一個原因,我不是很想讓他知道我這個攤子一個月賣多少錢。所以還是這種方式好,直接給他一個月五塊,大家都省心。”

程泠“嗯嗯”的點頭,還是媽媽想得周到。

宋錦繼續接著話往下講述。

她和鞋攤老板說:“同誌,你看你是賣鞋子的,我是賣襪子的。我們之間不僅沒有衝突,反而可以互相介紹人來買東西。你再看看我的畫,這雙涼鞋是不是你攤子上也有得賣?”

這是她玩的一個小心機。當時她在鞋子攤上選中了一個自己覺得不錯的款,然後自己買了一雙,再拿給齊老師,讓他畫上去,也就是畫中女郎穿的那一雙。

“你看,這幅畫畫的就是你的這雙鞋,到時候你自己也可以當做一個宣傳,對吧?你的鞋子配上我的襪子,她們肯定會喜歡。”

宋錦笑意盈盈,話語又極有說服力,鞋攤老板被她這麼一說,也覺得頗有道理,立刻就答應了下來。還很大方的表示,要是有人問,他就一定向她們推薦這家錦泠商鋪。

你說,這女同誌腦子就是好使,她是怎麼想到給自己的攤子還起個名字的?聽上去就是不一樣!自己也得給自己的商鋪起一個才行。

宋錦不僅給自己的攤子起了名字,還找人做了招牌,不過和正兒八經的店鋪掛在門上的招牌不同,隻是簡單的找人寫了毛筆字,貼在一個木板然後半撐著放在地上,簡陋得不能更簡陋。

但不管怎麼著,這小攤子現在看著也像模像樣了。

事實也證明,引流的這一招很有用,短短一個小時裡麵,宋錦和宋一成招待的顧客就是之前同時段的兩倍多,而且大家都是有目的的奔著長筒絲襪來的。

“我就要前麵那畫上的那種長筒絲襪。”大多數都是年輕女性,點名要廣告畫同款。

那廣告畫太美了,誰還沒看過《廬山戀》啊?誰不夢想著成為張瑜呀?

再加上宋錦一說,這是香港過來的,南邊現在最流行的穿法,大家更願意買了。雖然一雙的價格並不便宜,比普通的襪子要貴了好幾塊,但攔不住她們都有一顆向往大都市時尚的心。

“再帶兩雙短襪子唄,這種短襪子也好看,而且便宜。”宋一成現在也慢慢的學會了招呼顧客。

“還有傘。”宋錦在旁邊笑眯眯的加上一句,“你們看到那廣告畫裡撐著的傘沒有?就是現在最流行的,半折疊傘,我敢說現在百貨商店都還沒得賣呢。夏天撐出去可好看了。”

有人嫌貴,但肯定也有人會買單。一個小時以內,折疊傘就賣出去了兩把。

到了晚上快九點的時候,一位熟人忽然出現在了攤子前,還帶著好幾個人。

“哎呀,你看,我的傘就是在這裡買的。”

宋錦趕緊站起來招待顧客,定睛一看,竟然是第一天晚上出攤時遇到的那位出手大方的時髦女郎,她眼睛一亮:“是你呀,你的傘用得怎麼樣?”

“還挺好,可以放自行車筐裡,方便多了。”時髦女郎笑道,“我朋友們都問我在哪兒買的,還說我的襪子好看,一定要讓我帶她們過來。”

她的三個朋友也是同樣年輕又穿得時髦的女人,年紀最大不會超過三十五歲,在旁邊你一言我一語嘰嘰喳喳的說:

“同誌,前麵那個鞋攤上擺著的那畫,畫的就是你的攤位吧?這個主意好,不然你這兒真的太靠裡了,我們一般逛夜市都不會逛到這兒來的。”

“不過你的襪子真不錯,我前兩個月有在省城的店裡有看到,沒有買,可後悔了。”

“還有傘,那張畫上那樣的,橘色的還有嗎?”

她們話音一落,宋錦就知道,這幾位都是不差錢的主兒。最後,果不其然,三人買了一把傘,三雙長筒絲襪,還附帶了幾雙蕾絲短襪,連時髦女郎本人都忍不住又買了一雙長襪和兩雙短襪。

光是這一單,就收入了五十二塊!

程泠聽到這兒:“哇!”

要是每一個客人都這麼豪氣就好了!

比較興奮,宋錦索性清點了一下貨,折疊傘至今為止已經賣出去了十把,長筒襪賣出了快三十雙,蕾絲短襪賣得最多,賣了五十多雙。

她皺眉:“肉色的短襪賣得最少,才賣了十幾雙。”

但是肉色的短襪是最多的,有整整三百雙!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零點還有一更。

文中很多細節,像物價啊什麼的都是谘詢的我媽和我爸,感謝,哈哈。

PS,放個預收,是我上一本完結文的係列文,寫完這本後就開——

《我在人間開旅館》

作為新一代中鼎鼎有名的天賦少女,風小小,因為N次暴力執法損壞公物,欠下巨額債務,被上司一腳踢到了人間,擔任白城聯絡官一職,以工抵債。

負責給來超凡界的所有生物頒發簽證——風小小:這個簡單。

負責處理由超凡生物帶來的所有案件——風小小:這個也行。

負責引導新到人間界的超凡生物們的生活和工作——風小小:勉強也接受。

直到她看到了白城這處位於破敗旅店裡,蚊子都不來一隻的聯絡處,麵無表情,心裡想罵娘。

就這?

直到毫無修煉天賦,除了有錢之外啥都沒有的氪金大佬、半妖淩默給她出了一個主意——為什麼不真的把它改建成旅店呢?

於是,白城的這處旅店,開始變得神秘無比。

據說,這裡可以找到世上最美味的佳肴;據說,這裡還有著生白骨活死人的靈藥;據說,這裡能經常看到名人大佬出沒;據說,這裡有著去往異世界的通道;

風小小:隻要給錢,你要什麼我給你什麼。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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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小小:能用暴力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淩默: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然後有一天,淩默對風小:我的錢就是你的錢,彆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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