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校園白露(8)(2 / 2)

從她來這裡的第一天到如今已經兩個月了,如她所預料的大受好評,文也在前幾天正是上架,均訂破萬,雖然是因為章節還少的緣故,卻也讓郝欣很滿意了,雖然均訂那麼好的原因,是因為這個世界的防盜做得還不錯。

她的碼字速度並不慢,隻是寫有些時候不一定是碼字速度的問題,可能是靈感,可能是資料,靈感問題就不說了,寫總是需要查找大量的資料才不會出現太過於明顯得bug,即便是架空也有一些套路存在的,除非真的自己創造。

碼了8000多字,看了看時間,已經11點多了,該睡覺了,躺在床上,郝欣想著自己這本名為《逆仙》的。

這本書當初寫了200w,在她的文裡麵算是比較長的了,就算她是將已經有的文碼出來順便修改一下,兩個月也碼出了100w了,接下來沒有那麼多事情,一個月應該可以搞定,而上架後每日更新是萬更,已經發了20w,那麼,這本文還可以堅持6個月的時間,那個時候她大概離開了,這些稿費或者留給原主,或者是原主父母,也算是她的一個心意了。

接下來郝欣除了偶爾刷一下微博就是在家裡碼字,事態的發展就如同她一開始設想的那般,王哲既然已經有了郝欣給他做好預熱,接下來就不需要郝欣再插手了。

十天後,結果就出來了,85%的人讚同未成年保護法需要修改,於是這條法律就確認要修改了。

之後很多律師就冒出來,將自己修改過的未成年保護法發出來,果然,這個時候,隻要有這個野心都會想要來參一腳。王哲也早預料到了這個,將自己修改過後的律法也發到了上麵並且轉發到了自己的微博上。

說實話,既然是修改,那自然就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修改,結合這一次的事件,將原本不合理的地方修改成合理的,絕大多數人的看起來都是大同小異,可是王哲這個卻不一樣。

除了關於未成年犯罪的製裁問題和其他人差不多之外,王哲的這個律法卻增加了一條,那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若是年紀實在小不懂事,那就由監護人負起全責。此條律法修改與三字經(子不教父之過),既然生了孩子卻不能養好,他做出了什麼事情那就由孩子的父母來負責吧。

這一條是郝欣提議的,所以這一條後麵還加了白露的名字,郝欣最初提出這一條的時候並沒有想在律法之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不過王哲不同意,就隨他了。

對於這一條郝欣是覺得,熊孩子之所以熊,那是因為現在獨生子女多,家中長輩寵著,不予管束甚至包庇才會造成的,古人都還說過子不教父之過,那麼為什麼現在更加法製的社會卻沒有這樣的反思呢?

因為這一條,很多爸爸媽媽是排斥的,因為他們下意識的覺得這樣不好,可是更多的已經成年卻被熊孩子禍害的青少年卻覺得這個非常的有理,有時候被熊孩子禍害了結果還要被熊孩子家長數落一通,什麼不尊老愛幼,人家是小孩子,好像小孩子就是無敵護身符一樣,是,人家是小孩子沒腦子不懂事,可是家長呢,也是小孩子或者已經老糊塗了?

既然你不愛管教,那就逼你管教好了,郝欣是這樣想的。

沒想到,這一條律法卻成為了新的熱門“熊孩子闖禍到底是不是熊孩子家長的鍋?”“熊孩子的背過爸爸媽媽……”“關於子不教父之過的新認知……”“熊孩子和熊家長,到底誰的錯?”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