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沒死完(二)(2 / 2)

我叫巴克 狗脂鯉 3690 字 6個月前

“布裡多娜女士?”

巴克一邊貼著通緝令,一邊喊著布裡多娜的名字。

“我知道,我會幫您把這些腦袋搬到車子上去的。”

“不,不要搬上去,放到車子旁邊就行了。”

巴克還是很樂意活捉吃人鬼逃犯的,因為他們的生命力特彆頑強,隻需要一顆腦袋就可以存活,儲存起來非常方便。大部分校官級的人是做不到隻剩一顆腦袋還能活蹦亂跳甚至是慢慢將身體缺失的部分長回來的,除非是像吃人鬼那樣偏身體係的天賜者或者是變異人。

比較弱的吃人鬼也做不到隻剩一顆腦袋還能把身體部分長出來,不過它們在隻剩下一顆腦袋以後也還是能活相當之久的一段時間的,差不多好幾十天來著?這生命力頑強的程度簡直和小強一樣。

在貼通緝令的時候,巴克回頭看了一下,那個金色頭發的小子還沒離開那裡,他正在和布裡多娜一起幫她般腦袋。這小子的相貌看起來很年輕,大概二十歲出頭,長相風格和歐萊是差不多的,比較俊俏,而且也是金發。

歐萊是不是金發來著?巴克不記得了,他平時沒注意過這個。但好像是吧?

隻剩下一截身子和腦袋,但是重要器官都沒有受到什麼損害,所以這群人還是能活得很好的,如果時間再長一點的話失去的其下半身和手臂也能夠重新長回來。如果是吃人鬼的話隻留一個腦袋就行,這樣方便攜帶一些。

這些吃人鬼的腦袋如果沒有營養和食物補充的話他們的身體部分是長不回來的,總不能無中生有吧是不是?那未免也太恐怖了。

“幾位男士,幾位女士。”巴克貼完所有的通緝令以後,從地上站起來,他雙手環抱,看著前方地上自己的傑作,滿意地點了點頭。

“逍遙法外的日子從今天起就結束啦!”

“……………………”

今天下午的巴克興致非常高昂,就連開車的速度都快了很多,把時速從二十多公裡每小時飆到了三十多,短短幾個小時的功夫就已經跑出了一百多公裡。那個金發小子不知為什麼也跟著巴克上了車,不過巴克也沒管這個。

布裡多娜知道他們各自營地位置的犯罪團夥頭子就這麼多,這回全被巴克給一網打儘,其中最強的一個也才是中校級,而且還是個入門級,對於能夠吊打普通大校級的巴克來說,區區中校級隻不過是在送菜。

巴克開著車,嘴裡哼著歡快的小曲兒,一直開到了傍晚夕陽西下的時候。

今天晚上沒有晚餐,因為巴克不想做飯,所以他就給布裡多娜和金發男一人發了幾個罐頭,聖塔那鎮上有一家罐頭店,店裡的罐頭都是老板自己做的,味道非常不錯,巴克這次出行前特地買了一大堆。

金發男給巴克說了他的名字,但是巴克沒記住,他隻知道這人是個人類,也殺過幾個人,手上沾的人命不算多,長得挺俊俏。

他應該很喜歡布裡多娜,或者說是暗戀,他可能以為布裡多娜還不知道他喜歡對方,但是就連巴克都能看得出來,作為被暗戀對象的布裡多娜又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說起來,布裡多娜算不算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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