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身不由己的許小官人(1 / 2)

有了盧員外的加入,這溺水案瞬間又變得撲簌迷離起來。

許仙應不應該在案發現場,成了本案的關鍵。

因為許仙在不在案發現場,直接關係到了盧員外家中愛女的名節!

許仙的死活他盧員外毫不關心,也不關心他有沒有上山避災,或者死在山裡也好,死在牢裡也罷。

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絕對不能出現在湖心亭,

孤男寡女的在烏篷船上私會,最後還牽扯出一樁命案。

這樣的事情,絕對是毫無根據的無稽之談,是胡扯!

所以誰要再敢說自己在案發現場見過許仙,他盧員外就會噴誰,噴到他體無完膚為止!

所以接下來,盧員外用一套邏輯緊密的言辭,從各個方麵論述了許小官人不可能會在案發現場的推論。

言辭之犀利,構思之精妙,其中甚至還涉及到了心理學!

恍惚間,連許仙這個當事人都差點相信自己當日真的是在山中避險。

但嚴家人顯然認定了他家兒子在下麵缺個伴,所以甭管你是不是受害方,總之有關聯就是了。

有關聯就得去死,這是他嚴府的規矩,所以許仙不但參與了此案,還直接造成了嚴頌殞命,必須得到法律的嚴懲。

事情到這一步,許仙到底在不在案發現場,其實成了盧嚴兩家的角力場,已經不由得許仙做主了。

此時的許仙,不但是砧板上的肉,還是一粒任人擺布的棋子,很糟糕的狀態。

甚至都插不上話。

即便現在承認自己當日在案發現場,想必盧員外也會據理力爭,製造各種許仙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

所以說嘛,約會需謹慎,尤其是這種既無油水,又沒有福利的約會。

千萬千萬不要盲目的參加。

遇到酒托,頂多賠上一點錢,遇到這種家長狠膩害的,保不準得搭上一條命。

不過此時在大堂上最為難的人,卻是那個可憐的劉老漢,辯論雙方的答辯結束之後,

縣老爺又把這個疑難雜症轉手拋給了一臉愁苦的船夫劉老漢。

左右為難,兩邊都不能得罪,這樣的抉擇,一輩子隻能做一次。

說心裡話,那日他真的什麼都沒看清,而且當時由於收到了巨量的驚嚇,那天發生的事,甚至都記不太清楚了。

糾結良久,劉老漢最終還是決定為自己的人生安全著想,屈服於嚴老爺一方。

盧員外家書香門第,頂多噴上幾句,嚴老爺家可是地方豪強,會把他這個小老頭拿去沉湖的!

至於那盧家小娘子的名節……名節有自己的小命重要嗎,而且那許小官人也是受害者,又不是行凶者。

在不在的,與本案有關係嗎?

人是張麻子扔下去的,嚴公子的半截身子,也是湖中水怪咬去的,總不能把罪責怪到許小官人頭上去吧?

“稟……稟稟大……人……”

“還不速速道來!”

“縣尊大人,民女可為許小官人作證,證明他那日確實身在山中。”

一陣香風飄過,堂外傳來一名女子的說話聲,人未到,聲先至。

眾人齊齊轉頭,見來人有兩個,一青一白,清麗絕色,皆有傾城之姿,頓時引得堂上眾人發出嘶嘶嘶的讚美聲。

這其中,最為失魂落魄的當然是許仙,接觸到小青的目光,以及嘴角呐一抹邪媚的微笑。

直接讓許仙打了個寒顫。

哎呀!想起來了!

剛才挨板子的時候,就應該想到的,這不就是電視劇中的情節嘛。

難怪這板子拍在身上一點都不痛,原來妖怪早已經有所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