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詹自強不愧是娛樂圈老油條,判斷十分精準。
舊辛瀾沉寂,新辛瀾橫空出世,果然一下子就引來了狂風暴雨。
當然,對名央來說,舊辛瀾是她的高中同學女主,新辛瀾是在街上被發現的才簽約出道的小可憐。
但因為兩人出道順序的不同,她們的新舊大小,在粉絲和路人眼中,是顛倒了的。
倆人還是同一個公司同一個經紀人,剛開始辛瀾參加女團選修秀被宣傳時,所有人都搞錯了,以為是大神下凡。
等見到真人,才發現是撞了名字。
然後明星辛瀾的粉絲就受不了了,瞬間攻向女主辛瀾,逼迫其道歉,並要求對方改名字。
即便原女主辛瀾拿出身份證和戶口本證明自己從小就叫辛瀾,反而是另一個辛瀾,是改的名字,她本命叫做於小晶。
可粉絲們是不能夠接受的,他們認定了辛瀾這個名字屬於自己的偶像,嚴禁其他任何人同名。
就算對方從小就叫這個名字也不行,他們說叫這個名字的人很多,但頂著這個名字出道就是想蹭。
公司自然也避免不了被質問,為什麼要簽約這麼一個新人,甚至責問公司為什麼不給後辛瀾改名。
公司能說什麼?當然要像一朵清新淡雅的白蓮花那樣告訴公眾,本司是非常人性化的,不僅合同給的大方,連藝人各自的生活也很尊重。
並且表示,人家從小就叫這個名字,名字是父母起的,任何人強迫一個獨立的人修改自己的名字,都是不道德且違反法律的。
粉絲們對這個聲明當然不滿意,不依不饒,甚至跑到公司門口潑油漆,逼迫公司和後辛瀾解約甚至將她雪藏。
但作為女主角,辛瀾也不是吃素的。
她太明白自己的優勢了,當然,更明白名央的優勢。
於是從家裡裡翻出自己中學時候的相冊,包括但不限於和名央的雙人照以及班級同學們的多人合照以及班級合照,向所有人表明:於小晶能夠以如此優待的合同與公司簽約,甚至說的不好聽一點,她能夠進入娛樂圈,完全是因為自己,她沾了自己的光,才被公司老板朔名央硬捧。
原因是名央從一開始想捧的就是自己,並且開公司也是為了自己。隻是因為她高中的時候說了想進娛樂圈,後來上了大學學業太重又抽出不了時間,名央才簽了彆人,要不然,她為什麼一定要給於小晶改名字叫辛瀾?
於小晶不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可都不姓辛。
好嘛,論吵架撕逼,當然還是原女主更勝一籌。
於小晶辛瀾的粉絲們被抽得鼻青臉腫,鬨了半天,原來自己的偶像隻是個白月光的替身,宛宛類卿。
氣死了,紛紛跑來公司賬號下麵罵名央渣男。
知道名央性彆的部分人表示……好像也不是不行?
但名央是絕對不可能讓兩個辛瀾中的任何一個去改名字的。
畢竟這本來就是她的打算。
而隨著選秀節目熱度越來越高,辛瀾的粉絲也越來越多。
她不僅實力過硬,還趁機賣了一回慘,很快就吸引了話題度,趁機吸了一波粉。
有了粉絲就有了戰鬥力,兩個辛瀾的粉絲之間的戰火,從圍脖燒到了貼吧燒到了論壇燒到了外網。
而原著女主辛瀾的粉絲數量,卻是隨著掐架次數肉眼可見地迅速增長起來。
可以說,明星辛瀾的粉絲一開始的說的是有一定道理的。
已經有那麼一個出名的辛瀾在,另一個新人頂著同樣一個名字出道,倆人還在同一家公司,的確很容易蹭熱度。
如果最開始,粉絲們不在意不吵架的話,或許蹭到的機會很少,但他們一在意,原女主辛瀾的機會就來了。
她的熱度從一開始的平平無奇,到後來的勢不可擋,最終以冠軍位出道,瞬間就奪走了原本應該屬於另一個辛瀾的廣告和代言。
倆人的粉絲即便數量上有差距,但愛豆粉和歌迷劇迷粉的戰鬥力本來就不一樣,所以在外人看來,兩方的戰鬥打的那叫一個有來有往不相上下。
圈內人都覺得公司是瘋了,為什麼要捧出連個星瀾,讓她們自己內耗互撕,是嫌錢賺的太多嗎?原著女主辛瀾,順利提咖。
這麼一想,就忽然感覺,愛豆辛瀾的某些說法,居然是站得住腳的。
因為要是不為賺錢的話,也真的隻有不計成本地捧人才會放任這種事情不管了。
於是默默地吃起了瓜,甚至有不明真相的小寫手開啟了創作模式,在論壇和網站裡發起了同人文,還是渣賤替身白月光梗。
隻是寫到一半,就有知情人士跑出來提醒,公司老板朔名央是個女性,甚至就是前段時間鬨得沸沸揚揚的流落在外,被朔家養大了的池家千金。
這下……
寫手不得不斷更棄坑,但是某些人的基因又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