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要有正能量(第3更求月票)(1 / 2)

陳石回到辦公室,統計了自己可用的資金。

除去繳納公司季度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等稅項,營業成本等支出,還有預留的公司運營資金等。

自己另外一張私人卡上,除去剛買的新車,還有六千萬元。

哪怕同時新增二十家店,資金也再不是問題了。

自己大學放假了,中小學估計也放假了。

陳石要回孤兒院一回,準備做一些事。

自己賺錢了,也應該支持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

捐款是自願原則,他想每年捐一些給孤兒院,是報恩,是心意,如果不捐,過不了自己內心那道坎。

除了孤兒院,陳石還準備捐款做其它公益,按照公司年淨利潤的1%進行捐款較為合宜,若一年賺一億,捐一百萬不算多,可能還算少。

但他打算每年都捐,就不算少了。

陳石對捐款有自己的理解,可能有些人不理解。

覺得捐款被不少機構的人貪汙了。

不管在哪裡,隻要有利益存在,貪腐問題就一直存在著,並且相當地嚴重。

但以貪腐為由、以未必用到災區百姓手上為由拒絕捐款,這個一點沒有道理。

如果不捐,災區百姓或難民兒童可能很難維持生活,甚至生存下去。

捐了,多多少少會到需要的人手上。

也許捐十次,有八九次到難民手上也可以。

當然,如果真有貪汙,我們應該做的是嚴格監督,而不是拒絕捐款。

要求機構嚴格管理,防止挪用,嚴懲貪腐,或換公益機構。

人,一定要有正能量。

也許,自己未來也需要彆人的幫助。

不能被一些負麵新聞蒙蔽了自己的良心。

所以,這就是陳石要捐款的理由,如果公益機構做不好,最多未來要捐的錢多了,自己弄一個公益機構就行了。

捐款屬於營業外支出,可稅前扣稅。

如果捐了一百萬,如果不捐,扣除企業所得稅後,這一百萬到手最多隻有75萬。

當然,彆想通過捐款來偷企業所得稅,超過了會計利潤的12%部分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不過,陳石捐給孤兒院,未通過具備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捐款,所以不能抵企業所得稅。

他下午出門買了幾箱水果和一些學習用具,手寫了一張五十萬的支票。

支票有機打和手寫,不管機打還是手寫,大寫和小寫都要寫全,收款人寫上孤兒院院長名字,那麼院長隻能拿身份證到指定的銀行支行取錢,自己留存根核查賬目。

所謂的指定銀行,就是指定地點,同一個銀行可不行。

蓋上自己的法人章和財務專用章,可能還要加蓋預留銀行印鑒,那麼這張支票就生效了,若想作廢,直接注明或撕掉就行。

雖然可以直接電子轉賬,但捐款這種事,還是給支票好一些。

電影裡的大佬,都會備有一些自己蓋有章的空支票本,方便使用,直接填上大小寫數額就撕給對方。

感覺很牛叉。

銀行裡看到支票,若是數額很大,也會打電話問支票所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