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折價9.5折太高了,你們半年前還有5塊吧,現在好像隻有4塊多了。”
華陽苦笑,如果不要投票權,轉讓多些股票倒沒什麼,他本來就想減持。
隻是,市場減持太慢,轉讓給投資機構的話,折價太低,而且沒什麼作用。
這種機構插手進來,弊端極大,說不定股票狂跌。
不僅華陽一個股東想轉讓股份,其它人也想賣。
接下來的商業談判,雙方談得火熱。
最終,華陽協議轉讓15%股份,折價為8折,價格是今天的收盤價4.2塊為準,折價後為3.36塊。
劉威轉讓2%,王有才轉讓1%,其它股東約2%。
總共協議轉讓20%總股本股份。
美邦總股本市值55億元,折價後為44億元,20%總股本股份也有8.8億元。
陳石當然沒有這麼多的資金,目前可支配的資金隻有一億多。
這種協議轉讓,可以分期支付,也不是一次性支付完。
一兩個月內支付完,可以不考慮利息的事。
時間長了,陳石得另付利息。
今天是7月18號,也不可能今天就交易。
8月1日,首期支付10%,即8800萬元。
三個月內,再付1.5億元。
可以拿股份抵押銀行再貸款,12月1日之前支付完成。如果一方違約,都要支付違約金。
就假如陳石不要剩餘的股份了,不管股份漲或跌,一樣要支付違約金。
或者美邦一方看到股份漲了不想轉讓,一樣要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極高,按照損失的兩倍來計算。
假如現在20%總股本協議價為8.8億元,如果股票漲價到折價後的9.8億元,美邦不賣,那就賠償陳石兩億元。
未真正協議轉讓完成,隻要在正式轉讓起,半年內向監管申報並披露信息就行。
股票的事,就這樣定了下來,雙方立協議,雙方律師審核、簽字。
另一方麵,美邦為了表示誠意,美邦退返50萬代理費,歸還保證金,裝修費按照實際價格收,並且派最快最好的裝修隊伍,優先服務。
拿貨折扣還是2.5折,返點從原先的4個點增加到6個點,陳石還是占了點便宜。
他占美邦股份是一回事,畢竟不是占100%股份。
優先供貨,首次拿貨款可以降到10%,尾款可延遲一周繳納。
美邦公司接下來也要做好擴充產能的計劃,增加研發的預算。
雙方大概的條例是如此,但合作協議書上,規定了甲方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簽字蓋章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這種合作,沒有說誰占的便宜大,是雙贏。
如果說誰賺的錢更多,當然是神石公司,估計的18億進貨,美邦的毛利潤隻有四億多,但陳石的毛利潤可達到50億元。
美邦的市值從最高的三百億跌落到七十億,陳石一年所賺的毛利就差不多賺個美邦。
但從社會地位來說,並不是賺的錢多社會地位就高,而是看對社會的貢獻度,社會的認可,權力、聲望、行業、財富。
陳石也認識到這點,神石公司最多算是人數較多的服務型公司,可能開到50家美邦專賣店後,人員將達到三千人,但可能比不上幾百人的科技型公司。
從納稅貢獻角度講,和美邦相差不大。
所以說公司社會地位的話,真到了50家服裝店的規模,和美邦相差不大。
但如果陳石真正拿到美邦20%股份後,就是美邦第二大股東。
不過,他沒一點表決權,就是沒權利,美邦出了事,跟他沒一點關係,他隻是純粹的投資者。
有權利,就有義務,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陳石可不想牽扯進去。
兩方簽完字,陳石作為主人,儘地主之宜,邀請美邦眾多高層進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