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成神之約2(2 / 2)

“總編大人,你就說多少錢我才能回購吧,說到底就是錢多或錢少的問題。”

電話那頭的陳石回複,可把會議室的所有編輯逗笑了,就連破軍也笑了。

不過,的確點破了重點。

“五千萬?”破軍試探問道,這是頂尖的基本價。

但這五千萬,可把所有人震驚了:這書還沒上架呢!

沒有哪個作者這樣玩的。

可等了不到半分鐘,電話那頭的陳石沉默了下,也沒還價,怕他們以後會後悔,就說道:“可以!但你們彆反悔!”

這聲答複,令眾人很意外。

還說彆反悔。

五千萬,大神約七三分成,作者需要交1500萬給起航,然後自己的3500萬,同樣需要繳納11.2%的個人所得稅,這稅也是起航代繳。

陳石需要支付給起航共1902.5萬元。

破軍笑了笑,他剛才隻是試探而已,想不到這江南雪夜真同意作價五千萬,早知道喊一億了。

他感覺,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

不過,說都說了,回道:“那行,版權的事就這樣定了。

大神合約和版權意向合同,你們責編稍後會發給你,把合同下載簽字後,掃描儀回複,但真正生效還得合同原件,希望鬥破明天上架大火。”

合同掃描件的法律效力肯定是不如合同本身強,因為掃描件畢竟是照片,可能被造假,因此應儘量使用合同原件。

“可以,還有一件事,我問一下,從收入來看,我應該達到白金合約了吧?”

“這點你放心,好好寫書,時候到了自然會有。”破軍說道,白金合約不是那麼容易給的。

“江南,版權回購的事,你最好親自到起航來簽合同並支付,目前隻是意向協議。”

“沒問題,最近沒時間,一個月之內,我過去,沒問題吧?”

“可以。”

破軍同意了,就算哪個公司打算要了,還是同樣給對方一定時間內籌集資金。

意向合同不屬於正式合同,如果意向合同規定了雙方詳細的權利義務,則具有法律效力。

交易就這樣完成了,編輯們想不到這作者這麼土豪,看來不僅僅是作者身份那麼簡單。

但聽聲音,非常年輕。

責編小米那處理合同,看過陳石的身份證複印件,所以是知道江南雪夜的真實身份的。

責編小米也沒想到,自己手下多了一個頂尖大神,合約就這樣定下來了,雖然過程有些曲折。

會議散了,玄幻編輯們和各主編把鬥破作者的事說開了,其它頻道的編輯也知道了此事,也是相當地震驚。

陳石那頭,看到終於談下了,也是非常開心。

就算是前世,鬥破的版權價值也過億,如今作價五千萬,自己肯定是賺了。

遊戲版權,假如自己轉賣,拿到100%的錢;

影視版權,他打算自己運營,反正不止五千萬。

其它版權,自己不運營的話,也可以轉賣出去。

若是等鬥破完本,估計那時候版權價值高破天。

彆人看他似傻,隻有陳石知道自己的情況。

隻是近兩千萬支出,得想辦法在一個月內籌集。

等了一會,責編給他發了大神合約和版權意向合同。

陳石從頭到尾仔細地看,還叫來懂法律的付斌幫他過目。

付斌看到合同,才知道老板是作家,而且是大神作家,對老板的敬仰之情滔滔不絕。

付斌震驚地說:“老板,這本鬥破原來是你寫的呀,我聽到不少年輕人討論,版權就值五千萬,你太厲害了。”

“嗯,合同沒問題吧?”

“仔細看過了,沒什麼大問題,有一些小陷阱挺正常的,估計不是無意的,可以簽。”付斌回道,十幾頁的合同,是他都會設置一些小陷阱。

合同,光一兩個字眼都可以設置陷阱,不好好看真不行。

合同沒問題後,陳石自己簽名後,讓人掃描並儘快幫他郵寄正式合同。

同時,開始準備鬥破上架。

不僅陳石對自己的鬥破期待,無數讀者和編輯都在期待。

也許上架一兩個月後,起航總編輯會不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