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陸】琵琶案(18)(1 / 2)

凶契[無限流] 瑆玥 5445 字 7個月前

不過沈辭同青岫卻也沒有停下搜查乾等入夜,一個去探查園子各處,一個仍留在現場深究細節。

直至午飯時,兩人才在翠蓋軒內又碰了頭,午飯就在這軒裡擺,大魚大肉十八道菜,滿滿擺了一桌子,青岫還瞅見了當中曾有過一麵之緣的猩唇豬腦和雄鴨腰子——雄鴨腰子正擺在沈辭眼麼前兒,沈辭一臉的想用大腳丫子抽擺菜下人耳光之色。

青岫略微用力地抿了抿唇,用了幾筷子菜後才正色開口:“我方才將馬有財陳屍周圍又細查了一遍,並未發現可以用來製作連鎖機關之物,那幾塊零散的石頭做不成一套類似推骨牌般的可觸發式機關。我原以為,這兩件案子如果存在關聯,也許是在殺人手法上有相似之處,畢竟兩案的死者都是腦後遭到重創而斃命的,但現在看來,似乎手法上並不相同。”

沈辭思索著道:“血液飛濺的位置距地麵很近,這與陳土狗死亡現場的情形十分類似,陳土狗是坐著時被梁上掉下來的大錘砸中的後腦,我還以為馬有財興許也是這麼著死的。

“比如,那塊大石也是被那些零散的石頭堆架在高處——像是旁邊的假山,再或是稍遠些的牆頭上,然後被觸動了關鍵一塊用做支架的小石頭,從而導致大石頭由高處掉落,砸死了馬有財。

“但你既說沒有連鎖機關的跡象,那麼靠觸發機關弄掉大石殺人這一推測便不成立,況且就算石頭掉落是靠觸發,凶手又是怎麼保證馬有財必會在石頭落下的地方貓腰呢?

“陳土狗好歹是一直固定地坐在那個位置,又有劉木頭有心布置,這個馬有財在死前的一切行為看起來都像是臨時的、隨機的,凶手是用了什麼法子,能夠將馬有財的一舉一動都算得這樣精準呢?”

兩人對視了一眼,不成想這件原本看著簡單清晰的案子,竟然有著如此多的謎題和不可思議之處,疑點之間相互矛盾,線索之間又匪夷所思,直讓人無從下手,無處突破。

而雪上加霜的是,午飯還未吃完時,便有衙門裡的人跑來尋沈辭,說是巡按大人巡視至桑陽地界兒,不知怎麼就聽說了馬財主在家中被殺一案,因“造成城中百姓困擾惶恐”,勒令桑陽府三日內務必破獲此案,緝到真凶,以撫黎民,否則以瀆職罪論處,麾下幕僚門子等也莫能免責!

沈辭青岫:“……”

沈辭:“定時限就定時限,還打了好大一個幌子,又要逼死我們又要逼得師出有名——待這案子破了,回去我便送這契約幕後之力一塊大匾,小蘇夫子,你說這匾上是寫‘不要碧蓮’四個大字好呢,還是寫‘又當又立’好呢?”

青岫:“……”我並不想用匾跟契約隔空吵架……

此界任務期限忽然出現,時間一下子便緊迫起來,沈辭扔下筷子,看向青岫,道:“我們不妨換個思路來琢磨此案:蘇小珥,如果換作你是凶手,你且想想,你能用什麼樣的法子,在此案中的情形下,殺掉一個你熟悉並了解的人呢?”

……蘇小珥……

青岫已經對這人總愛往他稱呼裡摻“小”字的迷之愛好漸漸放棄了抵抗,略感無奈地垂眸沉思了片刻,才抬眼看向沈辭,道:“如果我是由園外潛入園內作案,必須有幾個前提:一,對園內布局爛熟於胸,可精準地在夜裡避開園牆內草叢裡撒著的鐵蒺藜;

“二,對夜宴流程和人員安排亦十分清楚,確信當夜宴開始後,園子各處不會有馬府下人值崗或遊逛;

“而想要做到以上兩點,也須有一項前提,便是接下來的第三點:需要有一名極其熟悉馬有財和本次宴會安排的人,做我的內應;

“四,在有內應的前提下,我會提前從他那裡知曉夜宴上會玩‘令出必行’這項遊戲,於是我可以想法子,通過內應,對遊戲要用到的骰子做手腳。

“以上前提都具備後,我才有機會利用內應,對馬有財下達可以調他獨自入園的指令,並引其去往我所潛伏之處,而後殺之。——照此看來,內應隻能是那位給馬有財出酒令的表少爺周蟠。

“但進行至這一步,疑點便出現了,如果周蟠當真是內應,為何他指示的地方明明是琵琶石雕處,馬有財卻死在了相反方向的案發處?

“除非,馬有財原本的確去到了琵琶石雕處,又被潛伏在那裡的凶手引到了案發處殺死,而凶手這麼做的目的……”

“讓周蟠洗脫幫凶的嫌疑!”沈辭眸子一亮,“周蟠的作用,是利用酒令將馬有財單獨弄進園子裡去,而接下來凶手要做的,是把馬有財從石雕處引走殺掉,隻要不讓他死在石雕處,周蟠就有為自己洗白的說辭。”

“如此看來,凶手定是馬有財極為熟悉之人,且馬有財對他並不設防,有一定程度的信任,甚至凶手本未受邀請卻突然出現在園子裡,都沒能令馬有財起疑,反而還跟著他暫時放棄了履行酒令,去了相反的方向。”青岫道。

“那麼下一步我們便要排查馬有財的人際關係,”沈辭道,“推理至此,周蟠這個人是幫凶的可能性已有八成,他符合成為幫凶的一切條件:了解馬有財,了解園子裡所有的布局,了解下人的值崗和流動安排,了解這次宴請的流程,亦方便對骰子做手腳。但這裡麵還有一個疑點未解決,解決了這個疑點,周蟠是幫凶的可能性就是十成。”

“什麼疑點?”青岫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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