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這邊的事情,正在有序的按照林昭的意誌推進。
第一件事,就是關於分家的事情。
不同於上一次的小打小鬨,這一次是林思正等林家的長輩一起起草了分家的約書,同時邀請了越州本地的一些士紳名宿,以及山陰縣衙的吳知縣親自到場作為見證。
有了這一次見證之後就,林昭這一邊與他兩個哥哥那邊,就正式變成兩家人了。
這裡麵其實是有個問題的。
那就是兄弟之間可以分家,兄弟與父母之間也可以分家,但是不曾聽說過帶著母親與父親和嫡母分家的,也就是說儘管林昭與張氏已經不是一家人了,林二娘卻是沒有辦法與他們分家的。
除非林清源出妾。
這種情況下,林清源自然是不可能出妾的。
因此,這一次是按照“大房”嫡母張氏,與“偏房”妾室林二娘,兩房之間分家,從此張氏那一房是一家,林二娘這一邊又是一家。
其實這種分家的法子也是有的,一般是在男主人死了之後,嫡係那一邊分去絕大部分的家產,把很少一部分分給庶出這一邊,而像林家這樣,林清源尚在,自己的妻室與妾室便分了家的情況,越州城裡恐怕還是頭一回。
在這種情況下,畢竟不能把老爹也給分出去,隻能當作是林清源從此之後有了兩個家,想住在哪一邊,都看他自己的心意。
約書定下來之後,包括吳知縣在內的幾個見證人,統統簽上了自己的名字,林昭拿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份約書之後,長鬆了一口氣,對著吳知縣以及越州城裡的幾位老人家拱手行禮。
吳知縣看著林昭的模樣,搖頭歎息道。
“小林探花現在倒是快意恩仇了,等你從吏部補缺任職之後,多半會因為今日之舉,吃上一些虧。”
“無非是說我發達了不認兄弟而已。”
林三郎微笑道:“我既然執意如此,這些後果我當然都友想過,實話不瞞吳知縣,不出意外的話,我應該會留在長安城裡做京官,好巧不巧的是……”
“我在長安城裡名聲很響。”
這話倒沒有吹牛,林昭在長安的名氣的確不小,這其中一大部分是因為他是長安風的“總編”,許多人想給長安風投詩稿,都要經過他林大總編。
另外一點就是,他在長安城裡寫過不少詩句,已經小有詩名。
更重要的是,他是大周有史以來最年輕的進士,從東華門放榜之後,他便名噪長安城了。
“小林探花是我大周最年輕的進士,在長安自然名聲響亮,可正因為如此,更要愛惜羽毛才是。”
吳知縣頗為惋惜的說道:“今日之事,會成為你的汙點,很難洗脫乾淨。”
“洗不脫,那便不洗了。”
因為開心,林三郎笑容滿麵。
“我在長安城裡,還有一個做大宗師的叔父,名聲差一些,也沒有什麼關係。”
聽到這句話,吳知縣才苦笑著搖了搖頭,閉口不言了。
的確,有一個三品的儲相在朝為官,不要說名聲差一些,就算像康東來那樣聲名狼藉,也不影響林昭以後的前程。
老話怎麼說的,朝裡有人好做官嘛。
與吳知縣說了幾句話之後,林昭又跟林思正以及林清源打了聲招呼,便開開心心的帶著這份約書,回自己家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