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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娜不是我的女兒。”
卡特-古斯塔沃安靜的坐在那裡,在剛開始講述故事時,就把結局告訴了亞瑟。
隻有最高明的故事講述者,才敢在開始就透露出結局,卻依舊有信心吸引住讀者。
而首先吸引住亞瑟的,是卡特-古斯塔沃這個人。
他身上穿著那件有些破舊,在腰間有兩個破洞的白色汗衫。汗衫被束進下身的鬆緊帶運動褲裡,褲縫上白色的漆線已經脫落斑駁。
他小臂上有濃密的絨毛,他有一雙大腳和一雙大手,粗壯的腳踝和粗大的指節,證明了他勞動者的身份。但同時,他梳著整齊的頭發,麵頰刮的乾乾淨淨,下巴有些發青。他有整齊潔白的牙齒,平時應該不抽煙,家裡散發著一股淡淡的清香。
亞瑟聞得出來,這是忍冬花的香味,是吉娜告訴她的,她在家裡就喜歡噴灑忍冬味的香水,並把家中弄得乾乾淨淨。這點她就和那些同齡的姑娘不同,看樣子是從父親卡特這裡繼承的好習慣。
不對,卡特說了,吉娜並不是他的女兒。
“我出生於1950年,布魯克林,被一家修道院收養,我是個孤兒。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誰,我在修道院被修女們帶大,在修道院上學,然後在1970年,我20歲的時候,離開了修道院,參軍去了越南。在越南我遇到了一個朋友……”
卡特說到越南戰爭時,亞瑟心頭一緊,他想到了羅素。卡特說到他的一個朋友,亞瑟馬上問道:“你的朋友叫什麼名字?”
“……這我不能告訴你,他是我的戰友,在戰場上我救過他。”
“他還活著嗎?”
“是的,他還活著。”
卡特說他的朋友還活著,那應該就不是羅素,而是另有其人了。
卡特繼續往下說:“1973年戰爭結束了,我從軍隊退役,回到了紐約,我已經沒法再回修道院,我需要去工作養活自己。我在碼頭上做裝卸工,和現在一樣的工作,我是布魯克林最好的裝卸工人,碼頭的集裝箱分配、安置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24歲那年,我遇到了我的第一個妻子,不是吉娜的母親格蕾絲,是另外一個女人。我們生活了一年,沒有子女,就離婚了。26歲那年,在越南認識的朋友來找我,讓我去做事,給我很高的薪水,我辭掉了碼頭的工作,跟著他全美各地跑。我做的是一項很特殊的工作,因為這項工作,我認識了格蕾絲,那年她16歲,我還記得,是1977年。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已經懷孕了,肚子裡懷著的就是吉娜。那時我愛上了格蕾絲,托朋友的幫忙和格蕾絲一起離開,回到了紐約生活。格蕾絲生下了吉娜,她是個美麗的姑娘,但她不是我的女兒。有時候我很愛她,有時候又很恨她。當然,格蕾絲就不一樣,她一直很恨吉娜。”
卡特用簡單、平實的語言敘述著過去的事,其中他隱去了很多很多的細節。比如朋友到底介紹他去做的什麼工作,為什麼會認識16歲的格蕾絲?還有,格蕾絲和卡特一起離開,到底是離開了哪裡?以及,吉娜的父親到底是誰?卡特都沒有說清楚。
當亞瑟繼續詢問時,卡特搖頭道:“我已經說的很多了,有些事還是不要知道為好。在吉娜離開後,我有找過她,我知道她和你生活在一起,盧西亞諾家族的孩子。我知道你的父親,盧瑟-盧西亞諾,當年盧西亞諾家族和我們也有一些業務上的往來,當然,我從事那份工作的時間並不長。格蕾絲和我在一起時還太年輕,她滿腦子不切實際的幻想。我愛她,同時也厭惡她,我們熱烈的相愛過,又深深地憎恨過對方,除了吉娜,我們倆一直沒有孩子,因為她不想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