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骨纖長,肌膚比一般男子要白上幾分,那手瞧著,讓沈清平想到了她曾經看過的音樂會。那時,在音樂會上演奏的鋼琴師,便有著一雙極其好看的手。而雲修的手指,比她見過的鋼琴師手還要漂亮。
她有點手癢。
之前因著怕他,沈清平不敢多看雲修一眼,便沒注意到他的手有多好看。
然而,沈清平作為一名資深的手控黨,在看到好看漂亮的手時,總歸是眼饞的。
真想摸一摸啊。
沈清平這麼想著,身體自然向前傾,她終究沒能夠按捺住眼饞勁兒,抬起手,對雲修運筆寫字的那隻手生出了輕薄心思。
肌膚相觸,雲修顫了一下。
他的字還未寫完,因著被沈清平打擾,就這麼寫了一半空在那裡。
下一瞬,雲修麵色微冷,他抽回手,躲開沈清平那色狼般的目光,聲音涼涼地道:“好好的一副《古詩
四帖》,就這麼被你給毀了。”
沈清平抽回狼爪,看著寫了一半的《古詩四帖》,心底發虛。
狂草帖運筆大多講究瀟灑隨性,一氣嗬成,雲修寫到一半停頓,便令這副完整的《古詩四帖》有了缺陷。
雲修用陰惻惻的目光瞧她:“文淵閣韓祐韓大學士,平生最喜張旭的《古詩四帖》,甚至閒暇時臨摹過千百回。再過幾日,便是韓大學士的五十歲生辰,恰好,我在他的邀請名單之中。這副《古詩四帖》,便是我為韓大學士精心準備的生辰禮物,可是現在…你給我毀了。”
沈清平麵色一白,立馬低頭:“公子,我有錯!”
雲修臨摹的《古詩四帖》是與原帖極為相似的,卻比原帖多了兩分內斂藏在其中,沈清平看了一眼墨汁,再盯著雲修手裡的狼毫,實在不忍心一副能夠流傳下去,且驚豔四座的《古詩四帖》毀於她手。
她柳葉眉微擰,將雲修寫過的部分細細打量,而後
,雙眸鎖定住雲修手裡的狼毫,用一種非常想要彌補錯誤的眼神望著他,輕聲道:“公子,這種狂草很是消耗精力,你看啊,反正《古詩四帖》已經這樣了,我估計你等會兒還會重新寫一副,不如,你讓我試試?”
雲修眼底滑過驚呀,又瞧了一眼毀掉的《古詩四帖》,他心知,他的字跡風格一般人無法模仿。因而聽聞沈清平這話時,表示懷疑:“你會?”
沈清平沒死之前,雖然死宅,但也有一技之長。
她不喜歡出去,是想要避免招惹爛桃花。
同時,她很喜歡一個人待在屋子裡,她享受一個人的狀態,並且非常滿足。
然而,這不代表沈清平什麼都不懂。
事實上,她是中文係高材生,並且是全國聞名的那種。而且她自小被知名書法家收養,是那一批被收養練習書法孩子中最突出的,也被收養她的書法家對外宣稱為繼承人。
她所臨摹的名家貼,一直都收藏在書法家的收藏室
內,也曾在書法比賽上獲得最高成績,其書法水平,創下年輕一輩中無人抵達的高度。
其實沈清平在說這話時,心底有了八成把握,但她不敢在雲修麵前把話說的太滿:“公子的筆跡不易模仿,不過事已至此,索性讓我試試。”
雲修眉梢微揚,他站起身來,一把拉過沈清平的小手,將狼毫交給她握住,在她耳邊嗬出溫熱的呼吸,低聲道:“好好寫。”
沈清平耳根微紅,握筆的手指輕顫兩下:“…我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