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1 / 2)

我乃路易十四 九魚 3264 字 6個月前

此時的巴黎混亂不堪,但就路易了解的,大約有如下等人——最上層的當然要屬國王,王弟與王太後,接下來是如孔代親王與奧爾良公爵加斯東這樣的貴戚與諸侯,緊挨著他們的是紅衣主教們,而有資格與紅衣主教們對立的是可敬的元帥與將軍,之後才是叛亂的根源,那些高等法院的成員,金融家與大放貸者,以及被前者仇視的監政官們,再往下就是律師,普通教士與醫生,接下來是證劵經紀人,商人,而為以上種種人服務的有畫家,建築師,雕塑家,創作者,低於他們的有工匠、仆人與城市裡的貧民與城市外的農民。

除此之外大概還有一些以服務王室與貴族為生的人,他們就像是在海裡追隨著鯨魚的魚群那樣,以被服務者遺漏的殘羹剩飯為食,具體點來說有在私人教士,辦事員,管家與管事,警察,代理人,侍從還有廚師、雜役與馬車夫等等。

而在之前的投石黨人運動中,除了諸侯與法官們的私人軍隊與衛兵外,最多的就是巴黎市民,也就是本應對路易效忠的人,但他們會被輕易煽動也並非毫無原因,相對於那些受到國王寵愛或是重用而得以無限製斂財並大肆揮霍的人(譬如黎塞留),巴黎的平民們一直處於無比困苦的生活環境中,他們不但要承擔沉重的賦稅,還要支付租房錢,水錢和麵包錢,以及一些說不出名堂的費用,他們居住的地方,窗戶沒有玻璃,門扉殘破,一些人直接在房間的地板上起火煮飯,他們時常生病,病了也無錢醫治,有些人連妻子都娶不起,有些時候要等房東來收租,才會發現自己的房客已經死了,而在這種痛苦到幾乎看不到頭的生活中,還有人不斷地對他們施加壓力。

雖然現在路易還無法乾涉政務,但有些事情他還是略有耳聞的,譬如說,巴黎的麵包現在已經快要二十個蘇一磅了。

在這裡我們要略微提一下十七世紀中期法國的貨幣係統,裡弗爾與蘇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名詞,但它們都不在通用的貨幣之列,隻是貨幣計量單位,一裡弗爾約等於半磅到一磅白銀,又等於二十個蘇。所以十七的法國人們多半使用的都是金路易、大埃居、小埃居,德尼爾與利亞德。金路易,顧名思義就是金幣,一枚金路易等於十二個到二十個裡弗爾(一裡弗爾等於二十個蘇),一枚(銀幣)大埃居等於六裡弗爾十二蘇,小(銀幣)埃居等於三裡弗爾六蘇,一蘇等於二十個銅幣德尼爾,一個德尼爾又相當於三個利亞德銅幣。

也就是說,換算成我們熟悉的貨幣,一磅麵包需要三百元到五百元左右。

這樣的價格足以讓整個地區甚至國家崩潰,而王太後安妮回到巴黎之後,一場彌撒就要用去一百個金路易的蠟燭和香料,其他不論,有時候路易真想彆讓她祈禱了,不如將這一百個金路易換成一百磅麵包,最少會有一百個家庭會因此對王室感恩戴德,而不是滿懷怨恨。

可惜的是他無法說服王太後安妮,此時的人並沒有做慈善的概念,一個人餓得快死了是因為他不夠勤快,而他生了病是做了惡事,上帝給予的懲罰或是報應,就連紅衣主教馬紮然也不同意路易的方法,那些白亮亮的埃居與金燦燦的“路易”,可以被用來采辦精美的服飾,可口的食物或是馬匹、獵槍,甚至拋擲在賭桌上也不要緊,但要賑濟貧民……太奇怪了,太奇怪了,從來沒人做過這樣的事情。

馬紮然主教堅決不肯,而路易身邊的人幾乎也有著同樣的想法,他們認為,這樣白白地給貧民麵包,隻會徒增懶漢與無賴,而且這樣的行為無法持續下去的話,主事的人一定會被憎恨——這點倒也說的不錯,路易就轉變說法,請馬紮然主教徹查巴黎的小麥商,看看是否有人囤積居奇,馬紮然主教沒有回答他,而是問國王,他之前與主教提過的,想要詢問有關於宗教裁判所的事情,主教已經有了一個人選,國王準備什麼時候召見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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