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2 / 2)

我乃路易十四 九魚 3708 字 6個月前

國王覺得時間緩慢,拉羅什富科公爵卻覺得時間飛逝如同流沙一般迅速,他隨著孔代親王回到他在巴黎的府邸,一轉眼就過去了兩三天,孔代親王仍然遲疑不決,他是個戰場上的勇士,在政局中卻像是個軟弱的女人,沒有人推著他走,他就寧願站在原地一動不動,但要說他甘心於此……哈!他就不會對王室充滿怨言,喋喋不休,完全不想自己還能獲得怎樣的獎賞,難道這讓他成為首相,或是攝政國王不成?若是那樣,和公然反叛又有什麼區彆?

不,可能還是有區彆的,大概就是他還能保有一個好名聲,但這樣遮遮掩掩的行事,卻讓拉羅什富科公爵為了難。

他這幾天一直愁眉不展,就算隆格維爾公爵夫人拋下了還在修養的丈夫跑到他這裡來大加安慰也無濟於事,黃昏時候,一個陌生人給他送了一封信,於是公爵的雙眉幾乎就沒有再舒展來的時候。但無論怎麼不情願,他還是要赴約的,於是在送走了隆格維爾公爵夫人之後,他好好地打理了一下自己,穿上一身黑色的便裝,披上鬥篷,單獨一人策馬離開了宅邸,這對於一個有身份的紳士來說,實在不應該,他甚至連一個仆人都沒帶,實在不成體統,但若是有人看到他的去向,馬上就會露出一個理解的微笑——因為公爵是往布洛涅樹林去的。

布洛涅樹林位於巴黎的左側,屬於王室,國王時常會率領著貴胄重臣到裡麵狩獵策馬,消磨時光,久而久之,就像是凡爾賽與楓丹白露,環繞著這座翠綠色的天堂,就有了一些旅店與戲院,有些純粹是為了照顧貴人們的飲食起居,有些卻是為了滿足另一種需求——有趣的是,因為這裡距離巴黎更近,後者,也就是無法為外人道的交易竟然在不知不覺中來勢洶洶地發展了起來,完全越過了人們的初衷,不過鑒於它給他們帶來的利潤著實驚人,連續兩任首相,也就是黎塞留與馬紮然,在收取了巨額的稅金後也保持了沉默。

整個巴黎乃至半個法國的人都知道,布洛涅樹林的“名姝”們品質上乘,服務道地,收費雖然昂貴卻也稱得上公道,男人們都愛往哪兒去,甚至隻是普通市民或是小商人,一些丈夫甚至挪用自己妻子的嫁妝,或是強迫自己的妻子去做同樣惡心的事情弄錢來照顧這些女孩的生意,一時間,這裡的夜晚甚至比白晝還要熱鬨,馬車與馬匹川流不息,往來難絕,就算是之前整個巴黎都在暴動,這裡也沒少過士兵、屠夫或是法官的蹤跡,或是說,正是因為時局不安,人們也更需要麻痹與安撫,也更有揮霍的衝動,畢竟在這個時代,就連國王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夠看到明天的太陽。

所以說,無論是拉羅什富科公爵的夫人(和他已經有了好幾個孩子的表姐),還是也與他有了一個非婚生子的隆格維爾公爵夫人,都沒有權利乾涉他在這方麵的作為,也不會有人好奇他的行蹤,男人們到布洛涅樹林,還能做什麼呢?

拉羅什富科公爵騎著馬,在日落之前趕到了布洛涅,他所要去的地方乃是一處隱藏在沼澤與樹林之間的愛情廟堂,這座建築要讓彆人來看一定會覺得很奇怪,因為這裡不但在房間外環繞著延綿不斷的長廊,它還延伸到了四方的庭院裡,將庭院分割成四個部分,與現在人們喜好的低矮植株不同,庭院裡觸目所及都是高大的喬木,它們的枝葉遮天蔽日,可以想象,在盛夏時節,赤日炎炎的時候,哪怕一個人不戴帽子,不打傘,他也不會受到陽光的侵害。

公爵走進這裡的時候,一場盛大的宴會方才開始,有人為他卸下了鬥篷,有人幫他收起了帽子和手套,有人端上了盛著水的黃銅盆讓他洗手,他一進到房間裡,撲麵而來的就是燥熱的空氣與濃鬱的葡萄酒香氣。

“今天是誰在主宰這裡?”拉羅什富科公爵問道。

“酒神巴克斯。”有人這樣回答,這是名姝們為了保持人們對她們的新鮮感而玩弄的把戲,酒神巴克斯因為其隱秘與陰暗的象征意義,出現的頻率幾乎僅次於維納斯。

於是公爵也從善如流地換上了羅馬人的交叉綁帶鞋,披上了寬鬆的亞麻袍子,戴上了常春藤與葡萄枝絞纏的冠冕,一位露著臂膀的少年給他斟了酒,他拿過酒杯一飲而儘——這幾乎就是一種暗示,他跟著這個少年往庭院深處走,經過的每個房間都可謂春光滿室,公爵心想,若是有人要做神聖的裁判,與其讓他從燒紅的十二柄鐵犁上走過,倒不如讓他從這裡走過,若是他能夠不起任何欲念,那麼也與聖人沒有什麼區彆了,當然也不會有罪。

這樣的想法直到長廊的儘頭方才消散,公爵的導引者一伸手,就推開了沉重的銅門——誰也看不出那隻纖小白皙的手竟然有這樣大的力氣。

裡麵是幾個連在一起,隻用帷幔間間隔的房間,每個角落都有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女或坐或躺,儘情的飲酒作樂,任憑猩紅的酒液傾倒在昂貴的絲毯上——最後一重帷幔是厚重的藍紫色天鵝絨,點綴著早已被人遺忘的紋印,少年在這裡止步,拉羅什富科公爵以一種對著國王或是孔代親王也沒有過的恭敬態度屏息靜氣地等待著,直等到被召喚,才低著頭,一步步地走了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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