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我乃路易十四 九魚 3674 字 6個月前

這句話讓阿蒙笑了起來。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金雀花的理查,雖然我見到他的時候他還不是國王,而是阿奎丹公爵,那時候他與你的國王一樣大,拉羅什富科,隻有十一歲,剛剛與法國國王的公主阿莉斯訂婚,他是國王的第三子,人們都說,他不可能成為國王,但我隻要一看他,就知道這個紅頭發的孩子,就如你所說的,會是一頭獅子。”

“而未來正如你所看見的曆史那樣,“阿蒙接著說道:“他殺死了自己的父親,殺死了自己的兄長,殺死了自己的弟弟,用沾滿鮮血的手撿起王冠戴在自己的頭上。

他大掠了西西裡的墨西拿,奪取了塞浦路斯,攻克了阿克,在阿速夫重創了薩拉丁的軍隊,收複了雅法,阿什凱隆和達魯姆,在距離耶路撒冷隻有十二英裡的貝特奴巴駐軍。

他連續兩次,一次在韋爾依納,一次在弗雷特瓦拉,擊敗了法國國王腓力,俘虜了他的王家唱詩班,繳獲了數不勝數的馬匹、帳篷、珠寶與文書。

他在塞納河上修建起了蓋揚城堡,現在你還能看到它。”

“天呐,天呐,”公爵低聲說:“您說的就像是這一切都是您親眼看到的。”

“唉,你若是能到阿奎丹的城堡去,就能看到我,在掛毯上,在書籍的插畫上,在文字的記錄上。

當他逼迫西西裡的國王坦克雷德繳納兩萬磅的黃金作為墨西拿的贖金時,我就站在他身邊。

他在塞浦路斯決定讓美貌的貝蓮加成為他的王後時,正是我為他們作證。

他幾乎能夠看到耶路撒冷,即將奪回聖城的時候,也是我,寫信給千裡之外的約翰,讓他掀起叛亂。

最後,他在利摩讚的沙露堡中了箭,幾乎快要死了的時候,我問過他是否願意背棄他的信仰,歸於黑暗,他拒絕了——即便如此,公爵,我還是發自內心地愛著這個孩子,”吸血鬼突然向前傾身,拿出了一個有著嬰孩手掌那麼大的聖物盒,打開給公爵看,雖然這裡的光線足夠充足,但公爵還是隻能看到發黑、收緊的一團東西,很難說它是什麼,他的鼻子嗅到了濃烈的麝香與沒藥的氣味,這種氣味他仿佛在什麼地方聞到過,但怎麼也想不起來。

“他死了之後,有三位騎士遵照他的吩咐,分彆將他的心臟、頭和身體分彆送往三個地方埋葬,身體埋在他父親亨利二世的腳下,以示懺悔,頭顱留在阿奎丹,心臟送給他的王後貝蓮加,但我留下了他的心臟,就如你看到的,用秘法榨出裡麵所有的血,用香料填充和醃製,把它縮小,帶在身邊。”

拉羅什富科公爵睜大了眼睛,幾乎說不出話來:“但那是違反秘法的啊,”他失態地喊道:“那是一個國王,一個偉大的國王,您們是不能讓一個國王,甚至不能讓一個可能成為國王的人轉化成血族的!”

“茨密希從不需要遵循任何陳規舊律,”茨密希的親王晃了晃手裡的聖物盒:“拉羅什富科,你讓我失望,我原本以為在這個巨大的舞台上,你能夠為我奉獻出一場精彩紛呈的演出……但沒有,公爵,什麼也沒有,你,還有孔代親王,散發出來的氣味比諾菲勒的還要腐朽惡臭,死氣沉沉。”

“你看,我曾經有個國王,”阿蒙說:“但最終我還是失去了那個孩子,我現在仍然想要一個國王,一個還在繈褓裡的時候,就注定了要成為一整個國家的主宰的存在——你知道的,迄今為止,我仍然沒有合心意的繼承人,我想要個繼承人,他也許會理查更合我的心意。”說到這裡的時候,阿蒙簡直可以用興致勃勃來形容了,也許一開始他隻是因為公爵的無能而出言恫嚇,現在呢,新的想法竟然讓他不由自主地興奮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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