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聚陰池(1 / 2)

歸一 風禦九秋 6473 字 8個月前

猜到了問題的所在,吳中元沒有再說什麼,李家應該也知道問題出在哪兒了,要不要設法改動,得他們拿主意。

李偲的爸爸拿起茶壺為吳中元倒茶,說的是彆的話題,沒有再提這茬兒。

李家人的反應也在吳中元的意料當中,李家為先人遷墳無疑是受到了高人的指點,至於這是什麼樣的高人,因為什麼指點李家,以及遷墳所引起的直接和間接後果,他一概不知,但李家人應該是知道的,至少李偲的爸爸應該知道。

又閒聊了十來分鐘,吳中元抬頭看向宛山海。

吳中元的舉動被李先生看在眼裡,知道他想走了,猶豫過後衝太太使了個眼色,李太太會意,借故帶著李偲往彆處去了。

宛山海想留下,但李先生看了他一眼,他隻能識趣的到彆處散步去了。

待三人離開,李先生重歸正題,“小吳,像我們家的這種情況,繼續發展下去,到最後會不會影響到家人的安全?”

吳中元沒有立刻回答,李先生的想法不難揣度,他擔心對祖墳的再次改動會影響到對他們有利的一麵,同時也擔心一直這麼下去,最後倒黴的會是他們。

吳中元不回答,李先生就一直在看著他,等他回答。

“空手來,孤身去,善惡終有報,有借必有還。”吳中元說道,這是寫在堪輿三十六法扉頁的一段話。

吳中元說完,李先生的臉色不太好看,前兩句沒什麼實際意義,第三句他也不怕,因為沒乾過什麼缺德的事情,令他憂心的是最後一句,有借必有還,他現在如此富有,萬一不是命裡該有的,而是借來的,以後豈不是要還回去?

“李老板,為先人遷墳之前,您的運勢怎麼樣?”吳中元問道。

李先生含混的應了一聲,沒有正麵回答。

“解鈴自有係鈴人,當初做這件事情的人應該最明白其中的利弊得失,時候不早了,我也該走了。”吳中元站了起來。

李先生也跟著站了起來,“小吳,辛苦你了,有機會再來喝茶。”

“好的。”吳中元離開亭子,往大門的方向走去。

李先生沒有跟著,而是衝遊蕩在不遠處的宛山海招了招手。

走到門口時吳中元回頭看了一眼,發現李先生和宛山海已經跟了過來,宛山海的手裡拿著個很大的牛皮信封,信封是卷起來的,裡麵裝的應該是錢。

吳中元可以佯裝不知道信封裡裝的是什麼,隻要走出這個門,宛山海就會把這錢給他,但他沒有這麼做,因為李先生是很有誠意的,如果沒誠意,就會直接把這錢給他,他自然會推辭不受,李先生讓宛山海轉交,為的是避免讓他尷尬,隻此一舉,誠意十足。

等到李先生和宛山海走過來,吳中元衝李先生說道,“李先生,我不知道當初是誰指點了您,您跟那個人又是什麼關係,但是恕我直言,有得必有失,有利必有弊,六畜興旺是興盛之兆,雞犬不寧可不是。”

吳中元說完,李先生麵色大變,他是聰明人,焉能聽不出吳中元的言外之意,雞犬不寧是吳中元婉轉的說法,其實他家是雞犬不留。

見李先生麵色難看,宛山海不悅的看向吳中元,“你說什麼呢?”

“走吧,彆拿人東西。”吳中元轉身先走。

宛山海氣惱的看了吳中元一眼,又歉意的看向李先生,猶豫過後將那牛皮信封塞還李先生,“李叔,對不起哈,我們先走了。”

宛山海快走幾步,追上了吳中元,還沒來得及埋怨,後麵傳來了李先生的聲音,“小海,小吳,彆急著走,留下吃晚飯。”

對於李先生的挽留,宛山海很意外,而吳中元則很為難,他之所以為難是因為李先生突然留他吃晚飯,無疑是想跟他把事情的始末和盤托出,但他卻並沒有把握在知道了實情之後處理好這件事情。

李先生既然挽留,宛山海就拉著吳中元又回去了,說是吃晚飯,其實現在根本就沒到飯點兒,李先生和吳中元又坐回了亭下,而宛山海則又去附近散步去了。

“小吳,這件事情有些複雜……”

不等李先生說完,吳中元就打斷了他的話,“李老板,有些事情就算我知道了真相,也不一定能處理好。”

聽了吳中元的話,李先生讚許點頭,這年頭兒都是有一說十,像吳中元這種有一說一的人已經不多了。

李先生每次思考,都會拿起茶壺為吳中元倒茶,這次也不例外,他在趁機斟酌要不要在吳中元知道了實情也不一定能處理的情況下,仍然對他說出實情。

很快,李先生的思考就有了結果,“當年幫忙選址的那個人已經找不到了,如果這個鈴鐺真有問題,隻能麻煩你幫忙解下來了。”

吳中元習慣性的想要點頭,但他忍住了,這時候點頭,會被李先生誤會他答應了。

“我也隻能試試,至於能不能解下來我一點把握都沒有,”吳中元實話實話,“另外,彆的細節我沒必要知道,但這個人幫你選址的動機我得知道,是你花錢請他幫忙,還是他欠你人情主動幫忙?”

“都不是,”李先生搖了搖頭,“是交換,他看上了我手裡的東西。”

吳中元沒問是什麼東西,因為那跟這件事情無關,他關心的是對方出手的動機,如果這個人欠了李先生的人情,那他絕不會害李先生。如果是李先生花錢請對方幫忙,這個人應該也不會不負責任不顧後果,畢竟拿了李先生的錢。但李先生和這個人的關係很一般,對方隻是想要他家的一件東西,這就有可能乾出殺雞取卵的事情。

“他選的那塊墳地離這兒遠不遠?”吳中元問道。

“開車半個小時。”李先生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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