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尋找宿主(2 / 2)

歸一 風禦九秋 4959 字 8個月前

年輕人火氣旺,想要附身並不容易,好在吳中元乃練氣之人,魂魄比常人強大許多,強行附身,逐漸將對方的魂魄逼離肉身。

就在年輕人魂魄徹底離體之前的一瞬間,吳中元抽身而出,放棄了繼續附身。令他放棄的原因有三個,一是他如果占據了此人的肉身,此人的魂魄就會消亡,等同害死了這個年輕人,損人利己的事情他乾不出來。二是此人偏胖,如果要將這具本體帶回去,需要更多靈石,他不確定能不能找到薑南等人留給他的靈石。最後一點就是一旦附身此人,魂魄和肉身就會合而為之,附身的時間越長,兩者契合的就越穩固,日後很難徹底抽離。

在吳中元放棄附身之後,那個年輕人彷如噩夢初醒,驚懼坐起,高聲喊媽。

聽得年輕人呼喊,夫妻二人儘皆驚醒,吳中元無聲歎氣,離開了東屋。

到得正屋,中年夫妻正在穿衣下地,牆上掛著月份牌,吳中元瞥了一眼,發現是自己離開之後七個月的日期,而這與自己離開的時間是對應的,也就是說自己在遠古時期待了七個多月,現代也過了七個多月,並無時間上的重疊和衝突。

再抬頭看向牆上鐘表,五點多,這與自己離開遠古時期的時間也是對應的,大傻是四更之後趕過去的,之後他和吳荻又經曆了一係列的變故,仔細算來遠古時期現在應該也正是這個時間。

天亮之後陽氣快速回升,即便藏身暗處也無法阻止陽氣逼近,片刻之前還感覺針紮一般疼痛,待得此時已如同置身沸水,劇痛難忍,無比煎熬。

眼下的情況已經不是危急關頭了,而是生死關頭,必須立刻做出選擇,要麼附身於這個年輕人,要麼被陽氣炙烤消亡。

雖然麵臨生死抉擇,吳中元卻並未感覺懊惱,這運氣已經不算很壞了,沒有在大白天被送回來,不然連選擇的時間都沒有。

關鍵時刻應該當機立斷,但他卻遲遲下不定決心,他雖然殺過很多人,但都是壞人惡人和試圖傷害他的人,這個年輕人是無辜的,他不介意去傷害彆人,但也僅限於對他心存敵意的人,讓他去殺害一個無辜的弱者,他下不了手。

在求生本能的影響下,成大事不拘小節的念頭自心中閃過,但這個念頭也隻是一閃而過,並沒有過多停留,他不是武則天,乾不出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那種喪儘天良,滅絕人倫的禽獸惡舉,彆說至親了,就算是無辜弱者他都下不了手,他過不了自己這一關,不是怕遭至彆人非議,而是怕自己懷疑和否定自己,如果真的那麼乾了,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壞人了。

就在此時,一聲犬吠將他的思緒拉了回來,眼下已經沒有時間容他尋找更好的宿主了,不願傷害無辜弱者,隻能附身於野狗。

心中浮現出了這一想法,立刻推敲可行性,理論上是可行的,犬類沒有人類那麼健全複雜的神識,附身更加容易,他日抽離魂魄,狗也不會喪命。

想到此處,強忍著針紮炮烙一般的痛苦離開房屋,西牆外的垃圾堆上有兩條流浪狗,一條個頭兒較大,灰黃體毛,應該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還有一條個頭兒很小,是個長毛哈巴狗,體毛應該是白色的,之所以說應該是因為它身上的毛太長,附著沾染了大量汙垢,已經看不出毛的真實顏色了。

病急亂投醫,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會緊緊抓住,吳中元此時已經到了這種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進行了兩秒鐘的觀察和思考,最終選擇了那條哈巴狗。

之所以選擇它,有多方麵的原因,一是那條大狗身上有嚴重疥瘡,這時候可沒有巫師能進行魂魄抽離,一旦附身就無法再次更換宿主,隻能等到回去之後由巫師作法抽離,狗如果死了,他也會死。第二個原因是這條哈巴狗形體較小,通過蟲洞需要的能量也較少,隻要能找到一塊靈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薑南等人埋下的那些,還可以將王欣然帶回去。最後一個原因是那條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間,劇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饑腸轆轆,由於狗的神識尚在,隻是被壓製住了,隱約還能感受到它的恐懼和茫然。

看東西的視角也變了,由於是條哈巴狗,看的都是低處的東西,想要往高處看必須仰頭。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離開臭烘烘的垃圾堆,他雖然附身宿主卻是人類神識,並沒有沾染狗的習性。

一個小小的垃圾堆就跑了二十多步,到得路上,吳中元抬起前爪看了看,這狗還沒有黃毛兒大,狗小爪子就小,便是一刻不停,一天也跑不出多遠。

狗的麵部肌肉沒有人那麼靈活,吳中元連苦笑都不能夠,隻能閉目歎氣,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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