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考慮清楚(1 / 2)

離婚這事說容易倒是容易,直接去扯一張離婚證,雙方就不再相乾了。

說困難也困難,離婚以後的日子怎麼過,以及孩子怎麼辦,都得考慮清楚。

離婚以後,再不再嫁,要是不再嫁的話,一個人的日子要怎麼過?能不能受得了周圍的閒言碎語?

要是再嫁的話,能不能嫁到一個更好的人家?會不會說不定還比不上現在這戶人家?

還有孩子是留給男人,還是自己帶走,也得考慮。

要是留給男人,這沒娘的孩子也可憐,畢竟都鬨到離婚這一步了,夫妻感情也好不到哪裡去。

夫妻倆都鬨成這樣了,還能指望男人對這孩子有多好,沒把氣撒在這孩子身上就算好的了。

何況既然離婚了,男人早晚得娶新媳婦,新媳婦還得再生,那前麵這個留下的孩子,又能有什麼好日子過?

把孩子留給男人,想孩子能過上好日子不容易,要不怎麼有寧跟要飯娘,不跟做官爹的說法。

要是把孩子帶走,不說婆家會不會同意,哪怕不疼這個孩子,就算為了麵子也不會同意。

就算是真的勸服了婆家,帶走了孩子,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又怎麼過活。

不再嫁的話,孤兒寡母日子不好過,單靠自己能不能養活孩子?孩子沒有父親會不會受欺負?

再嫁的話,又有幾戶人家會接受彆人家的孩子,會對彆人家的孩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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