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事情都已經變成這樣了,總得找解決的辦法。
“那當家的,當初的事情是我沒想好,可是現在也不是抱怨的時候,珍珍的事情怎麼辦?
我們真不管珍珍了?要不然我們還是給點錢讓石頭把媳婦給娶了,再把珍珍要回來吧!”
李紅雲說這話是有原因的,萬小英隻憑聽到的閒話猜測,還真是低估了李家的不要臉程度。
原本李家把孩子送到萬大伯家撫養,還真沒打算中途要回去,要回去吃喝不都得花錢?
至於說孩子已經十來歲大了,可以幫著家裡麵做事,可是李家又不缺閨女,不愁沒有做事的人。
所以李家想的是孩子就給萬大伯家養,等日後孩子出息了,有工作、嫁了個好人家之類的再來認,孩子沒有出息就算了。
反正他們是這孩子的親生父母,等這孩子真的出息了,哪裡敢不認親生父母?
之所以李家改變主意了,他們要現在就把萬珍要回去,則是因為萬珍的親大哥要娶媳婦了。
偏偏李家看上的那戶人家也不是好相與的,對方倒也沒說不同意這門婚事。
卻把彩禮開的很高,並且沒有欺騙李家,明說了是要留著給家裡的弟弟娶媳婦。
對方倒也不是想賣閨女,主要是那家的男孩身體有點毛病,要是不多出點兒彩禮,還真娶不到好媳婦兒。
為了兒子也隻有委屈閨女了,就想從閨女的彩禮上多要點兒,好補貼到兒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