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納絹代役(2 / 2)

寒門鳳華 西木子 4339 字 6個月前

換句話說,一個年滿二十歲的成年男丁,可以繳納一匹半的絹代替服役。

這種由朝廷律法明文規定的徭役為正役,其服役範圍一向超出本州縣管轄範圍,且多是大型的力役,如修宮殿、陵墓、軍事運輸等,力役強度十分大。

像現代廣為流傳的故事孟薑女哭長城,便有提到古代的徭役。

秦時徭役繁重,其夫被抓壯丁修長城,不久饑寒勞累而死,屍骨被埋藏於長城之下。孟薑女身背寒衣,曆儘艱辛,萬裡尋夫來到長城,卻得到丈夫的死訊,之後方有孟薑女哭長城的故事流傳。

雖然是講述的愛情故事,卻也客觀反應了古代老百姓的徭役之重。

而且服役是無償的,期間還得自備糧食,服役之地又路途遙遠,這一來一回就得數月之久,不僅耽誤了農事,還費時費力毫無收入。

加之現在醫療低下,又是地廣人稀,路上許多地方為荒郊野嶺,萬一服役期間有個好歹,那真是有去無回了。

故此,時下百姓幾乎都選擇這種向朝廷納絹的方式代替服役。

一匹質量較好的絹,市價要五百文一匹。

一個成年男子一年納絹代役的花費,即為七百五十文,相當於每天向朝廷繳納約三十八文,便可不用長途跋涉的服役。

朝廷又規定,丁男年五十可免役。

劉老丈早年逾五十,不用服役。

劉家達二十歲以上標準的,隻有劉千裡他們三兄弟,故需繳納代役的絹,共四匹半,即二千二百五十文。

一鬥小麥三十五文,一鬥相當於九斤。

也就是說,劉家三兄弟一年代役所納,折算成小麥,大約需要六十四鬥,五百七十六斤。

彼時一畝地,可產小麥一石,即十鬥。

劉家六畝半的田地產出,便可替代兄弟三人的徭役。

且不說如今小麥剛收,拿出七畝地不到的產出代役不難。

加之每月又有劉千裡和劉百裡交公的錢,還有家裡女人們織布的收入,徭役又是大事,劉家老兩口早就準備好了代役的錢帛,便是春耕請人務農那樣急缺錢,劉老頭都壓著這一筆錢不敢動,畢竟誰也無法保證今年小麥能順利收割。

劉家已備妥今年男丁代役的錢,村裡其他人自也如此。

隻是不像劉家一個兒子藝高人膽大能掙活錢,一個又在縣城酒肆領工錢,村裡大多農戶手上都少有現錢,如今要交代役的絹,他們索性直接交了糧食,再有村裡人統一拉去縣城換絹,也正好順道就將絹上交給縣尉。

劉老丈深諳處世之道,不會做那打眼的事,自然隨大流交糧食。

“點好了,就運走吧。”再三清點過應交的糧食數量,劉老丈終是不舍地揮手,讓二兒子用牛車將這六石半的小麥運走。

小麥是今年新產的,應該能換個好價錢。

陳糧就留著自己家吃吧。

劉老丈歎息一聲,轉身回了院子。

院門外,劉千裡架著牛車,身邊一左一右坐著兒子和女兒。

他沒有劉老丈那樣不舍,反倒覺得糧食交上去,今年的任務算完成一項,也能鬆口氣不是?

“坐好!走!”劉千裡一聲吆喝,就架著牛車交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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