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範接過試卷,展開一看。
“對:兩儀亭育,聚嚴刑於積陰;四氣平分,降明罰於秋序。是知觀像設教,聖人所以勝殘;因物造端,懿後由其立辟。”
這是開篇從上古時代律法、刑法設立的原因講起。
盧範出自範陽盧氏,和清河崔氏一樣,都乃本朝五大高門大姓之一。
範陽盧氏曆史可追溯至秦始皇時,堪為累世公卿,家族賢良輩出,勳業燦爛,文豪蜚馨。
雍州屬於上州,刺史為從三品,盧範年僅三十二就官拜從三品大員,還任京畿之地的長官,除了身世顯赫以外,本人自幼耳濡目染之下,文采風流,備受長安文人、朝中重臣讚譽。
盧範一看開頭,便知這篇文章立意,欲借古言今,來闡述對刑法的取舍。
破題算不上多麼標新立異,但是文風沉穩,語言嚴肅鄭重,言辭平和而從容大氣,若按這個水準寫下去,又無太過偏頗之言,在他這裡可以錄取了。
盧範卻眉頭微皺了皺,才繼續看下去。
這一看,就是一氣嗬成的看到最後——“中嶽既封,自可專循大禮,謹對。”
中嶽既封,專循大禮。
盧範深吸口氣,目光久久地落在策文最後這八個字上。
“禮”和“刑”皆為治國之法,儒家尚禮,法家崇刑,“禮”、“刑”孰輕孰重一直爭議不斷,而他本人則傾向於“崇禮慎刑”。
此舉子指出摒除刑罰,專循大禮必須有“中嶽既封”的前提,這正與他的主張如出一轍,也正如屬官所評,已從另外一套文字解釋了他出這道策問的意圖。
再比較他單獨著重審閱的幾位衣冠子弟的策文,無一篇能比得上這篇對刑法取舍看法更切合他心意的了。
可是這也才一篇而已,尚不足定為解元,盧範略鬆開眉頭,將此篇策文交回下屬,另外問道:“此篇刑法取舍的回答尚可,剩下四篇如何?”
盧範今年已是第三年任雍州刺史了,在場屬官在盧範手下做事時間長了,多少知道盧範的性子,盧範雖也是進士出身,但他本人並不喜歡科舉這種選才方式,他推崇古禮,認同“九品中正製”這種選才舉薦方式,因此對寒門子弟妄圖通過科舉晉升十分不喜。
不過盧範也頗有高門士族的風範,雖偏向於衣冠士子,但對京中達官顯貴,乃至至交好友推薦的舉子,但凡無真才實學,他也不會錄取。隻是對寒門子弟的卷子審閱更為嚴苛,一般情況下,差不多的兩份卷子,衣冠舉子常能排名靠前,寒門子弟則居於末位。
若是去年,他們還能按照盧範的喜好以及周邊人薦舉、舉子的才譽等呈送試卷,可今年不一樣,自二月魏王抨擊科舉之風後,他們雍州就是一個靶子,不僅朝廷監察那些人盯著他們,全國各州的州試結果還等著參看他們的,少不得要更為慎重的秉公閱卷。
可盧範現在顯然不想點這位為解元,他們又何嘗想?
不說這位舉子出身卑微,就是一個小娘子而已湊什麼熱鬨?
餘下四位同考官心下一歎,彼此望了一眼,就效法先前那位同僚,呈上餘下的策文,由一人代為回道:“盧刺史,我們五人已經再三對比過了,這位女舉子餘下四篇策文,均有出彩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