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與王雷同(2 / 2)

劉備的日常 熏香如風 4743 字 3個月前

“嘶”眾人無不抽氣。

便有堡主歎道:“縣令行事,與薊王頗多雷同。”

不說還好。此言一出,士氣更衰。

“此宴,去是不去?”又有人問道。

塢堡有近有遠。家底有厚有薄。強者不願屈就,弱者降意已生。難有共識。於是不歡而散。

約定之。果有臨近縣城之堡主,如約而至。人數約莫少半。大半堡主借口未至。

宴會設在長公主行宮。與會諸人,受寵若驚。長公主雖久居洛陽,不常往來行宮。然宮中用度,皆類比藩王。此等席麵,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又見縣令,頤指氣使。宮中奴婢,俯首帖耳。絲毫不敢忤逆。

諸堡主眾目相對,苦樂自知。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縣令舉杯起:“諸位皆知,宋某此來,乃為長公主辦事。所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長公主居洛陽,不知民間疾苦。縣中屬吏,宮中奴婢,竟絕俸半載。又聞薊王言‘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諸位,以為然否?”

便有堡主起答話:“明廷所言極是。先前之所以拒不納賦,隻因外有黃巾流寇,內有貪官汙吏。可謂外憂而內患。如今外憂內患,悉數剪滅。我等自當足額補齊。”

“諸位,以為如何?”

“我等,皆如此想。”

縣令欣然點頭:“又聞縣中百姓,多避入塢堡,淪為奴仆佃戶。可有此事?”

“確有……此事。”貴人當麵,如何敢隱瞞。

“悉數放歸,既往不咎。如若隱藏,數罪並罰。”縣令擲地有聲。

“喏!”

“與我滿飲此杯,請。”縣令舉杯相邀。

“請”眾賓客同聲回敬。

落杯後,縣令目視東席:“黃丞何在。”

“黃邵在。”黃邵起答話。

“今未赴宴者,明請來一見。”縣令輕描淡寫。

“喏!”黃邵殺氣騰騰。

夜宴歡聲笑語,儘興而歸。

翌破曉,數千精卒,堅兵利甲,殺奔而出。

所向披靡,攻破塢堡。將一未曾赴宴堡主,舉家押回。堡中積糧,皆分與奴仆。兼並良田,皆還於佃戶。又遷千戶黃巾眾入住堡中,屯田自守。

如此反複。三破五堡。分遷黃巾五千戶。得金玉珠寶,絲綢銅錢,兵器甲胄無數。縣令犒賞三軍,一時歡聲雷動。士氣衝冠。

以戰養戰,黃巾得心應手。與先前之大不同,便在“師出有名”。

縣令乘勝追擊。四下敕令。

近郊小股黃巾,紛紛來投。聚數百成千。積少成多,不斷壯大隊伍。再破五堡。共計分遷萬戶黃巾眾,與堡中原有居民雜居。塢堡遂改城邑。稱“黃巾塢”,或“黃巾固”。

“漢末黃巾保聚於其地,因以為名。齊人謂壘堡為‘固’。”

換言之,黃邵或是齊人。

縣令一時名聲大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