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顧氏原本並不識字的,但是架不住當年她兒上學堂讀書的時候,在一旁使勁攛掇著讓她也跟著他一起學認字。

這陸陸續續下來,顧氏她便認識了不少的字,雖然寫的不好,但是寫出的字卻還是能讓人認出來這是一個什麼字。

至於李竹,雖然原主是不認字的,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裡是本的世界,以至於這個世界的文字,跟現代的簡體字一模一樣。

這家裡是還有著當年李長風讀書時遺留下來的紙墨筆硯,因此在顧氏的執筆下,她和李竹之間的協議,很快就擬好簽字畫押了。

協議中寫明,李竹借顧氏紋銀十兩,在一年內連本帶利還清紋銀二十兩,如果約定之期為還銀子,李竹將自願賣身為奴,同時在這一年內,李竹暫住顧氏家的房資總共為一兩紋銀,其他費用按市價另計,因此在這一年內,李竹將作為這個家的房客,她顧氏在這段期限內,不會去乾涉李竹。

協議一式兩份,在各自簽下自己的名字後,人手持一份。

手上拿著這一份協議,顧氏隻覺得自己此刻這一天的鬱氣是散去了不少,將協議折好收好後,顧氏想著

還是補充了一句,“竹丫,你既然作為房客暫住我家,那我希望,日後你的手腳能放乾淨點,除了你現在住的那屋子裡的東西,其他的請勿自取。”

聽著這顧氏像是防賊的語氣,李竹此刻的心情很是不爽,不過這時候她對這顧氏什麼也做不了,最後隻能皮笑肉不笑道,“放心,我不會白吃你家一粒米的,我用了你家的什麼東西,吃了你家的什麼東西,你可以一筆筆都清楚記下來,到時候全部加在一起算。”

“放心,我當然會這樣做。”

聽著李竹如此大口氣說話的語氣,顧氏直接就對她翻了個白眼。

她會睜大眼睛看她李竹究竟有何本事去賺到那筆銀子。

對此,李栝從頭看到了尾,至於李岱則被趕去將小禾苗抱回屋去繼續睡午覺。

沒錯,顧氏特意將自家大孫子李栝留在了這裡。

因為在顧氏看來,李栝作為兄長,作為這個家的長孫,日後遲早是要支撐起這整個家的,因此家裡的事情,沒必要瞞著他。

關於李竹和顧氏之間的協議,從旁一直聽著的李栝,其實並不是很明白,不過他聽懂了,這竹丫好像已經不是他們阿爹的新媳婦了,因此他們三兄妹也不需要再叫她‘後娘’了。

雖然他們從來就沒有這樣稱呼過竹丫她。

此時那竹丫和阿奶簽的那份東西,好像就是李竹不再是他們阿爹媳婦的憑證。

在這一刻,李栝是暗暗想著,晚點的時候,一定要將這個憑證從阿奶那裡要到手,然後他要好好藏起來才行。

避免日後他們阿爹回家後,這竹丫在看到他們阿爹後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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